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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出幸福來

首先,在這裏感謝大家對「容我過關」之鼎力支持!

於九月七日,我在本專欄發表了〈優質的婚姻〉,想不到反應極之熱烈,短短三天,已經有差不多五百人閱讀過,並得到62位讀者透過 facebook「讚好」。據悉,自《明覺電子》的留言區改版後,有許多國內網友因上不到 facebook而不能「讚好」及留言。儘管如此,執筆這刻,〈優質的婚姻〉已打破筆者本欄另一篇文章〈正確理解佛學〉保持的「讚好」紀錄。這不僅反映讀者對小弟的厚愛,還反映大家對婚姻關係的關注程度非常高。因此,我想再就婚姻關係這方面進一步談談有關夫妻相處之道──哪怕是吵架,並希望這個社會有更多的美滿婚姻。

個人認為,說恩愛夫妻不會吵架是謬誤,恐怕一輩子不吵架的夫妻是絕無僅有。夫婦吵架,是正常事,一點也不可怕,但雙方必須遵守幾條準則,才能吵出幸福的婚姻。吵架其實也是一門藝術,懂得吵架,猶如食西瓜加少許鹽,會更加甜。

最要緊的是,須深明家不是法庭的大道理;家是講「愛」而不是講「理」的地方。本着愛去吵架,堅持一顆寬容之心,不要老是想以理來說服對方。最好堅守「頭腦冷靜心溫暖,理直氣壯聲不高」的原則。

吵架的頻率不可過密;不然的話,必定傷害夫婦間之感情,也傷害孩子的成長。避免為雞毛蒜皮的瑣事也寸步不讓、大吵大鬧,確定有架值得吵才吵。

還要避免每吵一次架都翻舊帳,把對方以往的過錯翻天覆地數出來,力證對方的錯誤。

緊記在心,不要動不動就以性生活處分對方。夫婦應無隔夜仇,誠如《聖經》勸勉世人:「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以弗所書4章26節) 。如果因為吵架而影響夫妻的性生活,那就是愚蠢的罪過。

再者,不要動不動輕言離婚,以離婚要脅;動輒說離婚是夫妻吵架的禁忌。

夫妻吵架時,千萬不可用傷害對方自尊的字眼,說話亦千萬不可毫不留餘地。古訓有云:「話到口邊留半句,理從是處讓三分。」道理很簡單,卻非常有用。其意思就是:當責備別人的時候,不要把話說得太盡,即使道理是在自己這一邊,也應該讓一讓對方,好顧及對方的面子,給對方一個下台階。

另外,千萬不可動粗,用武力動手打人,把「吵架」變成「打架」。

夫妻吵架不可「株連」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也不可「株連」傢俬飾物。

最後,必須適時臨崖勒馬,避免戰火一發不可收拾;否則,後果令人後悔莫及。無論如何,當對方有停戰的意向時,須馬上配合,切勿得勢不饒人,要盡快恢復和好。

有位哲人曾說:「愛人間的吵架是愛情的更新。」夫妻吵架確實可以有建設性,但必須學會吵架的藝術,遵守基本的準則。

祝願所有的夫婦都能吵出幸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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