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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的體會

剛剛朝聖歸來,旅途所見所聞甚具啟發性,其中我深刻體會布施的意義。

到峨眉山朝聖,特意跑到成都「西藏一條街」,希望買到一些價廉物美的手信,好向親友交待交待。「一條街」始於武侯祠街尾端,由向東南西北四方延伸的四條街道組成。這個小小區域,除了少量售賣日常用品的商店外,絕大部份擺賣著藏傳佛教的佛像、唸珠和法器等物品。抱著出來 「血拼」 的心情,我和友伴興致勃勃地逛著商舖,眼球被琳琅滿目的商品吸引著,當遇上心儀的唸珠等物,便跟店主討價還價。奇怪的是,總有人不停走近身邊,喃喃地說些祝褔語。直至他們向我伸出手來,始醒覺他們是當地向遊客討錢的人──在香港我們普遍會稱他們為「乞丐」。開始時,我不知如何做出恰當反應。遇見乞丐應該布施一些金錢,是正確而且合宜的事,這是我一直認知的。教我不懂如何反應的不是缺乏這種常識,而是面前的乞丐全都衣著整齊、態度從容、饒有禮貌;跟我慣常見到跪倒路邊,四肢不全的可憐乞丐,真有天淵之別。

當我給他們一塊錢,他們就歡喜作謝,欣然離去;沒有給人絲毫「慘情」的感覺。其中一位面容破毀,可能是我臉上流露了驚詫,對方反而大方地告訴我,她是被火燒傷的,連雙手也傷勢不輕。言談間,她的態度輕鬆,向陌生人談論這樁歷史,活像已全然接受這個不幸的事實似的。當日適逢是藏曆大年初一,我的同伴以藏語「新年快樂」向每位討錢的人祝褔。我也不甘後人,努力操著香港鄉音的普通話祝願他們「新年快樂、身體健康」。沿途遇到多少討錢人,已經記不起來,但整個過程活像農曆新年拜年一樣,派利是的人心生歡喜,收利是的人欣喜萬分。

回想過來,到底是我布施了財物予討錢人?還是討錢的人們慷慨地給予我一個累積褔德的機會?在施與受的過程中,所布施的和所接收的看似是實質的金錢,但想深一層,不正是一種愛的能量,透過施與受的動作,奏鳴出人類互助的組曲麼?曾聽過布施當以「三輪體空」為上,此話甚有智慧。施者、受者及施予物三者皆非獨立自存,完成布施整個過程中,三者靠賴種種微妙關聯得以圓滿;是故,施者不應心生驕慢,誇耀自己布施的質量;對於所施予之物,也端視它能否令受者感到滿意和歡喜。今天有機會和能力布施,全靠眾生在生活其他層面為我付出努力所致。所以每當布施完後,應盡快把美善迴向眾生,並趕快把布施之事忘掉,免得不知不覺在心中生起驕矜的惡習。

執筆之時不經不覺已回港五天了,心裡仍記得當天布施的人和事,還在這兒大作文章,看來我與「三輪體空」之境界,相去甚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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