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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得自在

  圖:Maseedis Kay

《大般涅槃經》云:「因愛生憂,因愛生怖,若離於愛,何憂何怖?」因此,不少人會認為佛教與愛情不能扯上任何關係。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尤其是居家學佛的男眾和女眾,愛情真的會阻礙我們修行嗎?如果我們懂得將佛法應用到愛情當中,伴侶不但不會阻礙我們修行,反而會成為菩提道上共同進退的最佳夥伴。

首先,經中所提「愛」字並非獨指愛情,而是十二因緣中的「愛」。此「愛」為貪染,於喜好的境界,產生種種欲愛、貪愛之心。當有了這種貪愛之心就會執取境界,甚至乎想取得、佔為己有。由此行為造作種種善業或惡業,故有未來種種樂果或苦果。而世俗間的愛情似乎離不開這種貪愛之心。不論是現實生活還是小說、劇集,有不少悲劇都是源於這種有執著的愛情觀。諸如:分手後的報復、嫉妒他人戀愛、因為空虛而做出有違道德之事等等。在佛教的角度而言,這種貪愛之心正正是「我執」的表現。

以小說《神雕俠侶》中的李莫愁為例。李莫愁逃離古墓後,與江南陸家莊的陸展元相戀,其後因陸展元移情別戀於何沅君,因而使李莫愁性情大變、心懷怨恨,後來更將陸家莊滅門。李莫愁為何會陷入這種不能自拔的痛苦之中?她的愛情觀到底錯在哪裏?

正如上述所言,她錯在以「我執」對待愛情。在李莫愁眼中,一切都以自我為中心,錯誤地認為只有她才能夠給予陸展元快樂,只有她才真正明白陸展元,亦只有她才是陸展元所需要的。在這段感情關係之中,李莫愁永遠只從自己的角度出發,並沒有真正考慮到陸展元的感受。那麼她到底是愛陸展元還是愛她自己?《華嚴經》有云:「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這是大乘佛教慈悲的大愛精神。如果將這種精神運用到愛情當中,那麼真愛必定會以對方的喜悅為自己的喜悅;以對方的悲痛為自己的痛苦。絕對不會因為對方的快樂不是由「我」所賦予,而產生仇恨、嫉妒。李莫愁正正因為這種嫉妒與仇恨而變成殺人如麻的女魔頭。直至臨終一刻仍然認為自己一生的不幸和痛苦都是源自陸展元。這種強烈的「我執」使李莫愁的一生都活在自我封閉的幻想世界,不能夠如實地觀察世界的真實相狀。

換言之,如何掌握健康的愛情在於我們能否轉化這種強烈的「我執」。從唯識的角度而言,這是如何轉化「染污末那」(第七末那識)的問題。當中需要透過前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修觀斷執,方能遣除根深蒂固的我執。在情愛方面,我們可以透過培育兩種力量漸漸轉化「我執」。第一種是建立正確的愛情觀。《楞嚴經》記載了以下一則故事:

佛陀的侍者阿難一日持缽行乞,看見一位女子在水邊取水,阿難為了讓這位女眾有種福田的因緣,因此走上前向其乞水。這位名叫摩登伽的女子一見阿難相好莊嚴,遂生愛慕之心,回家告訴母親:「剛才在水邊,遇見一位名叫阿難的修行人。母親,我見他長相極為莊嚴,決定今生非阿難不嫁,您一定要幫我。」[1]

摩登伽女為何單憑一面之緣就決定非阿難不嫁呢?到底是甚麼力量使她如此著迷?佛陀在經中開示摩登伽女以往五百世都是阿難的妻子,而且二人每一世都相敬如賓。所以今世在因緣條件具足的情況下,摩登伽女遇到阿難就覺得他非常親切,與眾不同,一見鍾情。由此得知,宇宙萬法(眾生和世界的存在)都有它的因和緣,依他而起,愛情也不例外。故《雜阿含經》有云:「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有了「此」因, 才有「彼」果;現在生中的男、女朋友或丈夫、妻子,都是過去生中與自己有非常微妙關係的眾生。當我們明白這是因缘和合的假有,這也表示不可能常住而不變。既然如此,我們理應珍惜和愛護對方,在有限的時間裏善待這段因緣。

第二種是減低自我幻想。事實上,情侶之間發生爭吵和磨擦的時候,總會想起最初相識的他,開始埋怨彼此為何有如此具大的轉變。為何對方不明白和諒解自己?這都是源於自我幻想,把很多事情都想當然矣。單憑自己主觀的推測來斷定,對方應當如此。所以,除了用「緣起性空」的角度對待愛情,我們亦可以嘗試設身處地為對方想一想,明白他們的感受,作出適當的回應。

透過培育這兩種一正一負的力量,漸漸轉化情愛上的「我執」,相信可以大大減低情愛上的煩惱,繼而更進一步用「緣起性空」的道理對待萬事萬物,明白依他而起,並不是真實、永恆、不變。從而善用這和合的假我多做利益社會、利益眾生的事情。


[1] 《阿難與摩登伽女》,中台世界文集http://www.ctworld.org.tw/sutra_stories/story1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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