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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判教與修行實踐

(圖:Pixabay)

天台宗常被譽為「教觀雙美,解行並重」,「教」之建立是智顗大師依其所證之法華三昧來詮釋《妙 法蓮華經》,繼而寫成《法華玄義》與《法華文句》。「觀」則為他將其自身相應於《妙法蓮華經》所證悟之圓頓止觀法門寫成《摩訶止觀》。由此可知天台教學之 理論本身便已經具備了「實踐」之意涵,而智顗大師「五時八教」之判教系統便正正為此理論之架構基礎。因此筆者為大家介紹天台宗之判教體系並不純綷是義理上 的分析,而是希望藉此來探討其對我們於修行實踐上的啟發。

「判教」又名 「教相判釋」、「教判」,是對各種佛經進行總結、分類,從而判定其類別及地位。早於印度時的經論,已經有對教乘的判別,如《解深密經》的「三時教」、《涅 槃經》的「五味教」及《大智度論》的「三藏教」和「摩訶衍」等等。及至於西元前一百年前後,中國通行西域的絲綢之路被打開,各種大小乘經典便隨著往來的商 旅傳入中國[1]。 當時在中國的佛教徒,由於對印度佛教發展歷史背景缺乏認識,只可從義理上去理解,因而產生不少誤解,甚至認為義理間存在著衝突。於是在吸收接納印度佛學的 過程之中,中國佛教學者便開始以判教的方式來整理及反省這些佛經文獻。及至魏晉南北朝期間,就有所謂「南三北七」之判教說流行於世。當時智顗大師以其對 《妙法蓮華經》中所蘊含的「會三歸一」、「開權顯實」與「發跡顯本」之理解與詮釋,對此十家之說進行了取長捨短的批判,最終建構成為其最為緊密完備之「判 教相」理論──「五時八教」[2]。這是從三個角度來進行判釋 : 「五時」是以說法時期來劃分;而「八教」就分別為「化儀四教」及「化法四教」,前者為說法的四種形式,後者則為說法內容的分別。

「五時」與「五味」

有關「五時」與「五味」的內容,主要是記載於被稱為「天台三大部」之一的《法華玄義》卷一之中[3]。這當中用到的日照「五時」和牛乳「五味」的概念,前者出自晉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十四〈如來性品〉的「四照」說[4];而後者則採自《大般涅槃經》卷十四〈聖行品〉的「五味」說[5]。所謂「五時」,是將佛陀說法分作五個階段 : 華嚴時、鹿苑時(又稱阿含時)、方等時、般若時、法華涅槃時,並將各種教法歸入此五個階段之中;再配以「乳、酪,生酥、熟酥、醍醐」五味作為比喻[6]

(一)「華嚴時」

「五 時」的第一時為「華嚴時」,是佛陀說法的第一個階段,所講的是他在禪定中證取諸法實相的最高華嚴境界;對象為根器深厚的大乘大菩薩,結集後就成為《華嚴 經》。因此《華嚴經》為最高圓頓之法,並不能契入根機薄弱的眾生。這種先說華嚴高妙的教法予頓根受眾,就被比喻為太陽初出,先照高山(大乘大菩薩)而未照 及平地幽谷(小乘人)。

於「五味」而言,如從牛出乳,為「乳味」。將「華嚴時」比喻為乳味,是因為《華嚴經》雖為最高深的經典,但未必適合所有人的口味,所以不是圓滿無缺之教,仍有度眾不盡的缺陷;就有如未經調製的生牛奶未必能為所有人飲用一樣。

(二)「鹿苑時」 (「阿含時」)

第二時為「鹿苑時」,此為佛陀說法的第二個階段。所宣講的主要是原始佛教的教義,如四聖諦、八正道及十二因緣等;當時說法的地方名為鹿野苑,所以此時被稱為「鹿苑時」。後人將佛陀這時所說的教法加以整理,輯成《阿含經》,所以這個時期又稱為「阿含時」。這些經典就像太陽昇起已經有一段時間,可以照到兩山(菩薩)之間的幽谷(雜在菩薩中的小乘人);又像乳酪一樣,乃是牛乳的初步製品。

(三)「方等時」

第三時為「方等時」,「方等」(Vaipulya)又可譯為方廣,即平等方正,是佛經的一種形式。這時佛陀不但講小乘法,也宣講大乘佛法,可以說這階段是由 小乘教法過渡到大乘教法的時期。佛陀在這個階段為了適切地教化根機不同的眾生,所以施設了種種方便的教法,而聽者就其自家的性向及知解的不同,便得到相應 的了解。有關的經典包括《思益經》、《維摩詰經》、《金光明經》及《勝鬘經》等;除了《思益經》外,其他都為大乘經典,大都以大乘的立場來批評小乘,希望 引導聽者由小乘轉入大乘。以「五味」來說,經過「乳」、「酪」這兩個階段,成為了更加成熟的「生酥」。

(四)「般若時」

第四時為「般若時」。這時佛陀正式宣講大乘佛法,特別是「般若」思想,專門發揮「色」及「空」的義理,是「聲聞」、「緣覺」及「菩薩」(包括大乘和小乘菩薩)等三乘人所必須共學的法門。此時期說法歷時甚長,「般若」系的文獻就屬於這時期的教法。經過了「般若」思想的融通淘汰,眾生的根器更趨成熟,就如牛乳經「乳」、「酪」、「生酥」等三個階段的調製後,便成為更可口的「熟酥」。比於一日,為「禺中」(日在巳時為禺中)。

(五)「法華時」

第五時為「法華時」,是佛陀說法的最後一段時間,當中先宣講《法華經》的義理,歷時七年,重點在闡說「權實」的問題。所謂「權實」,即討論權宜方法與終極目的之間的關係,說明佛陀因應不同的情況、對象和環境,進行不同的說法。這些都是權宜的方法,目的是要引導眾生證入諸法實相之終極目標。第二階段為佛陀入涅槃前所說的教法,主要發揮《涅槃經》的思想,專講佛性的性格及涅槃的境界。比於一日,如日輪當午,罄無側影;比於「五味」,則為最上乘之「醍醐」。經第四時「般若」共法的融通淘汰後,眾生諸根成熟,因此以《法華經》之一乘教法來開權顯實,發跡顯本,宣說圓頓究極之教法。眾生雖然各各不同,但都能因《法華經》而得到與如來成正覺相同的圓實教法。

小結

智顗大師以「五味」、「五時」來建構其判教系統,一方面是表示佛陀的一代聖教是依五時教的次第而逐漸成長;另一方面亦展示這聖教是依眾生的根機而次第趨於圓熟。依著《妙法蓮華經》中「開權顯實」之思想,「五時」中的前四時皆為「權法」,都為最後到達「法華時」──「實法」之有效歷程。「權」為方便,「實」即真實;適合於某時的教法稱為「權」;究竟而不變的教法稱為「實」。方便權巧的教法名為「權法」,真實究極的教法名為「實法」。智顗大師這樣來說判教問題, 其分判重點並不在於說明這些經典在歷史時間先後之次序,而是在於彰顯佛陀如何因機設教,以及修行者如何層層轉化昇進。種種經典都是佛陀的教法,而每一類經典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及對象;所謂高低只不過是因應眾生根器之不同的一種區分。如果能夠這樣理解智顗大師之「五時」、「五味」判釋,我們於實踐修行時,便能以開放之胸懷來接納不同的系統,更不會排斥其他自己未能契應之經典。

五時五味表解


[1] 佛教傳入中國時並未根據印度佛教發展之先後時序,而是大、小乘經論一齊傳入。

[2] 「五時八教」這個結合名相,其實並非由智顗大師提出。最初出現在荊溪湛然的《法華文句記》:「種種之言,亦不出『五時八教』。」(T34,171c) ; 而「化儀四教」及「化法四教」這兩個名詞,最先見於荊溪湛然大師的《止觀義例》:「教雖有八,頓等四教是佛『化儀』;藏等四教是佛『化法』。」(T46, 448c) 不過,智者大師於《法華文句》中曾說:「先佛有漸、頓、秘密、不定等經;漸又三藏、通、別、圓。今佛亦爾。」(T34, 3b) 由此可知於智顗大師之時已經有這種分類,只不過沒有一個特定的結合名相而已。

[3] 見《法華玄義》卷一 (T33, 683b-683c)。

[4] 《涅槃經》的「五味」說:「譬如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醍醐最上,若有服者,眾病皆除,所有諸藥,悉入其中。…… 佛亦如是,從佛出十二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猶如醍醐。言醍醐者,喻於 佛性;佛性者,即是如來。」(T12,449a)

[5] 晉譯《華嚴經》的「四照」說:「譬如日出,先照一切諸大山王,次照一切大山,次照金剛寶山,然後普照一切大地。⋯⋯如來亦復如是,先照菩薩摩訶薩等諸大山王,次照緣覺,次照聲聞,次照決定善根眾生……然後悉照一切眾生,乃至邪定,為作未來饒益因緣。」(T9,616b)

[6]古代的印度人把牛乳分成五個等級來譬喻漸次遞升的五種修行境界:

5) 醍醐 (ghṛta)

4) 熟酥 (sarpirmaṇḍa)

3) 生酥 (navanīta)

2) 酪 (dadhi)

1) 乳 (kṣī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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