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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修「止」(二)

上文提到,修習大乘止觀的目的,是透過心的「專注力」(「止」)及「智慧力」(「觀」),使我們能夠在兩種束縛(「相縛」及「粗重縛」)中解脫出來,熄滅煩惱,成就智慧,利益自他,離苦得樂。而欲修習止觀者,需先發起堅決的願心(「大菩提心」)及要以佛的教法(「法假安立」,即「十二分教」)來作為修習止觀的依據。

當我們發起大菩提心之後,要如何開始修習呢?佛曾作出這樣的教導:

A.

善男子!如我為諸菩薩所說法假安立,所謂契經、應誦、記別、諷誦、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論議。菩薩於此善聽、善受、言善通利、意善尋思、見善通達,即於如所善思惟法,獨處空閑,作意思惟。[1]

B.

復即於此能思惟心,內心相續,作意思惟。[2]

C.

如是正行多安住故,起身輕安及心輕安,是名奢摩他。如是菩薩,能求奢摩他。[3]

以上三段經文,A段是修止觀前的準備,B段說明如何修止,C段指出修止成功時所出現的狀態。

「所緣境」與修止的關係

先說A段。所謂修止觀的準備階段,是指修止觀前先要建立一個「所緣境」,作為培養專注力或智慧力的工具。「所緣境」是指被我們的心「所攀緣、認知的對象」;而與「所緣境」相對,「能夠攀緣認知對象的心」,叫「能緣心」。

如何透過「所緣境」來培養專注力呢?簡單地說,就是透過我們的心理功能——「念」[4]的力量,令「能緣心」能夠憶念於某個「所緣境」,明記不忘;當「念」的力量漸漸加强,便會引發出「定」[5]的力量——能夠專注於「所緣境」而不散失的精神作用(這種專注力是引生起智慧力的基礎)。當專注力不斷增强,直到心能夠連續不斷地、完全地、自然而然地專注於一個「所緣境」而不散失時,這種心理狀態就叫做「等持」[6];若在此「等持」狀態之中,再加上身與心都充滿「輕安」[7]感,就是進入了禪定狀態。但若然只是達到「等持」狀態,而身與心的輕安感未充滿的話,那就不能叫做入了禪定,只能稱為「到了接近進入禪定的階段」而已。[8]故此,能否稱為「已入禪定」,就要檢查一下是否具備了「能夠連續不斷、完全地、自然而然地專注於一個所緣境」(即「等持」)及「身心輕安感充滿」這兩個條件。

所以,修止的第一步,首先需要有「所緣境」。

依止「正法」,成就三種智慧

A段經文說,應該以「契經」乃至「論議」等佛所宣說的教法——「十二分教」,又名「正法」[9]——作為修習止觀的依據。要依據正法的理由是,由於佛透過語言、文字建立的教法是與真理相應隨順的,亦可說是與「覺悟」、「煩惱的熄滅」及「生命的徹底淨化」隨相相應,故此,若我們跟隨此教法來聽聞、思惟及實踐,可以令我們證入真理(「真如」),獲得覺悟(「菩提」),寂滅煩惱(「涅槃」)及使生命得到完全的淨化(「轉依」)[10]。所以,若我們想親身體證到佛的這種境界,就要以正法為依據,逐步培養出這種能夠洞徹真理、獲得覺悟、消滅煩惱、淨化生命的智慧。

如何依據正法去培養智慧呢?應先從聽聞正法開始。聽聞正法,即是要對正法能夠:

(i)「善聽」,專心聆聽;

(ii)「善受」,接受所聽聞的內容;

(iii)「言善通利」,流利讀誦(即熟習內容);

(iv)「意善尋思」,憶念及思量內容;

(v)「見善通達」,正確理解及掌握所學習到的內容。

這樣,從聽聞正法而培養出來的智慧,就叫「聞所成慧」。聽聞正法後,雖能夠培養出某種程度的智慧,但不夠深刻,故要進一步透過自己去思惟、整理及消化,即如經所說的「於如所善思惟法,獨處空閑,作意思惟」,經過自己深刻思惟正法而產生出來的智慧,叫「思所成慧」。但這樣還不夠,要更進一步的透過止觀修習,把聽聞過的、思惟過的正法實證出來。這種能夠令我們親自地、如實地體證真理的智慧,即是「修所成慧」。換句話說,要成就「修所成慧」,先要以「聞所成慧」及「思所成慧」為基礎;亦即是說,修止觀前要先好好地聽聞及思惟佛法。

修止時的「所緣境」,要與「聞、思二慧」相應

透過好好地聽聞及思惟佛法而得出來的某種認知,就是修止(或觀)時的「所緣境」。舉例來說,可以把從佛法那裏聽聞過、思惟過的關於「無常」的認知,作為「所緣境」,把心專注於「無常」這個概念之上。若然覺得專注於這樣抽象的道理比較困難,或可嘗試專注於與無常密切相關的自身的「呼吸」。又或者,可以更具體的,專注於宣說無常的佛的形象——「佛像」。總之,但凡從聽聞、思惟佛法後,建立出來的與正法相應、能夠隨順趣向解脫的任何認知對象,都是適合做為修止時的「所緣境」,如下圖:

當建立出合適的「所緣境」之後,如何運用這個「所緣境」來修止,以達到禪定的狀態呢?請看下回分解。


[1] 《解深密經》卷三,CBETA, T16, no. 676, p. 698, a1-5。

[2] 《解深密經》卷三,CBETA, T16, no. 676, p. 698, a5-6。

[3] 《解深密經》卷3,CBETA, T16, no. 676, p. 698, a6-8。

[4]《唯識方隅》頁70-71:「念,於曾習境,令心、心所明記不忘,為自性;作定生起之所依止,為業用。念即世俗所云記憶。曾習境者,謂前六識過去所曾緣之境。過去前六識心、心所取境時,熏發習氣於賴耶中;由憶念力,喚起舊習,令第六意識心、心所,於曾習境明記不忘。為定生起所依者,謂前後剎那相續憶念同一類境,心不流散,便能引定令生。」羅時憲(2005),《唯識方隅》,佛教法相學會。

[5] 《唯識方隅》頁71:「三摩地,此譯等持,或譯為定。於所觀察境,前後剎那平等持心,令心專注不散,為自性;作智生起之所依止,為業用。」

[6] 從散亂的心開始,直到能夠到達連續不斷地、完全地、自然而然地專注於一個「所緣境」而不散失的「等持」狀態,依唯識學,可分為九個階段,稱為「九住心」。關於「九住心」,詳見後文。

[7] 《唯識方隅》頁73:「輕安,令身、心遠離麤重,適悅安樂,於善法堪任修持,為自性;對治惛沈,轉捨染濁身心,轉得清淨身心,為業用。此心所唯與定心俱起,麤重者,謂一切染污法;(即不善法及有覆無記法。)此能令人身心麤重故。遠離者,麤重不起也。」

[8] 《解深密經》卷頁:「若諸菩薩緣心為境,內思惟心,乃至未得身心輕安,所有作意,當名何等?……非奢摩他作意,是隨順奢摩他勝解相應作意。」CBETA, T16, no. 676, p. 698, a14-18。

[9]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謂正法者,若佛世尊、若佛弟子、正士、正至、正善丈夫,宣說開顯分別照了。此復云何?所謂契經、應頌、記別,廣說如前十二分教,是名正法。」CBETA, T30, no. 1579, p. 418, b20-23。

[10]《解深密經》卷三:「此一切法,隨順真如,趣向真如,臨入真如;隨順菩提,隨順涅槃,隨順轉依,及趣向彼,若臨入彼。」CBETA, T16, no. 676, p. 699, a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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