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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燎原

圖:Joyce Chow

一點星星之火便可以把整個原野燃燒起來。這點星火,可以是由於不小心的意外事件,或刻意的縱火所引起的外在火種,會引起很大的傷亡和損失,正如香港剛剛發生的牛頭角迷你倉四級大火,以及台灣旅遊巴大火等災難,也無不見其威力。

然而,在我們的內心,何嘗不是同樣地藏有這點點星火?當遇到一些不公平或不順利的事情時,不論對象是親人或朋友,甚至素不相識的過路人,很容易便衝口而出:「真係火都嚟埋!」有時又會憤憤不平地咆哮:「睇到我眼火爆!」每當起爭執時,霎時間更可以把面容扭曲至青筋暴現,發出震耳欲聾的獅吼:「你咪撩起我把火!」便馬上破喉而出,輕則爆出無禮傷人的粗話,或者動手動腳的行為,重則付諸更可怕的行動……相信不少人也曾經有過類似的經驗。

的確,這瞋恨之火的威力非同小可,關鍵在於我們能否隨時察覺它的蟄伏和出現。外在的火有形有相,可見可覺,它會生起炎熱的高溫和熊熊的火光,能燒毁一切物件;而內在的瞋火則是無形無相,藏在心的最深之處,這瞋火會令人生起延綿不絕的憤怒和瞋恨,亦同樣可以焚燒一切,包括寶貴的生命和慧命。

而這種瞋火,不分男女老幼,也不分種族地位,充滿仇恨和憤怒,而且無處不在。當我們遇到不喜歡的人與事,或者有違逆自己的心意時,就恰恰製造了這點點「星火」出現的機會。不論有形無形,「星星之火」還有些特徵,就是火一旦擦著了,會很快蔓延,而且一發不可收拾。

近年台灣出現了隨意殺人案,如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小燈泡」街頭命案等。這些殺人犯內心思想偏差,情緒易失控,認為家庭、社會對他們有虧欠,負面的想法不單越過了臨界點,令思想及行為偏激,導致思想混亂而做出殺人事件。可能大家會認為這是社會上極少數人的個人問題而已。

云何為瞋?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為業。謂瞋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不善性故。– 成唯識論

那麼我們也可以看看,美國自911襲擊事件以來,因為種族歧視和槍械泛濫,人與人之間存在很大的仇恨和互不信任,如多宗校園槍擊案,或較大規模的奧蘭多夜店槍擊案、達拉斯警察槍擊案等等。

除此之外,環顧西方很多國家,近日都忙於應付日漸龐大的恐怖組織ISIS。這個組織除了訓練效忠其「宗教」的死士外,更不斷向其他國家和地方招攬新成員,把「志願者」分派到更難對付的單獨或小組行動,他們隱藏身份,令人防不勝防。重點是他們竟然無懼死亡,能獨自組織行動,以出其不意的方式,在人多的地方,用大殺傷力的武器去襲擊很多無辜的平民,哪怕是玉石俱焚,外界稱之為「孤狼」。這些人為數也不少,他們視死如歸,而且犯案數字似有普遍上升的趨勢,如德國烏茲堡附近列車襲擊事件,還有法國尼斯、孟加拉達卡、伊斯坦堡機場襲擊事件等等。

歸根究底,台灣的斬人案,或者美國眾多的槍擊案等等,背後真正的推動者到底是誰?又為甚麼會有大量的「志願者」不顧生命的安危,自願投奔加入恐怖組織?這些襲擊行動,不但會引致嚴重的死傷,而且也是最難防範的,到底是甚麼原因導致這樣的事情呢?這才是我們最值得深切反思的地方。

若依佛教的道理來說,我們的起心動念,離不開貪、瞋和痴(又稱「三毒」)的三種根本煩惱。這三種煩惱,為一切煩惱之根本,能毒害眾生身心。當我們的心處於令身心順益和適悅的境況時,並對此生起不願捨離和念念不忘的精神作用,便起「貪」;相反,當心處於令身心違損和逼迫境況時,對此生起忿怒,形成恚忿的精神作用,便起「瞋」;然而貪與瞋的生起,卻離不開心的迷闇——「痴」。因為我們眾生心的特性是闇鈍,迷於一切事理,不知人生及世間一切法,皆是緣起無自性,也不知人空、法空的道理,於是便妄計以為有實在的「我」、有實在永恆不變的「法」。

為甚麼我、法不是實在的呢?《華嚴經》中的〈覺林菩薩偈〉說:「一切唯心造」,佛陀說我們的自身和我們所居住的世間,都只是由心識所變現出來的。此外,唯識宗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一切法皆是唯心所現,唯識所變,離開心之外,無別的實我、實法。一切法只是唯心所造,依根境識三事和合生,這種種的因緣條件,互相和合而幻化出現,所以是短暫相續而非恆常。所謂身心,是由四大(地水火風)及五蘊(色受想行識)所組成,當某些條件轉變,這些事事物物便會隨即消失,一切本來就是如此變幻無常,才生起便即消滅,故所有一切事物都是緣起性空、如幻如化,何曾有絲毫實在過?

但當我們的迷心去分別認識時,便妄生有「實我、實法」,起二種執取。因為不知緣起道理,故有種種虛妄分別,妄計執著有實在的自他人我、名言概念、聲音影像,以及有屬於我的妻子兒女、資身財產,所以當別人或某些事情對於一己有利益時,便心生歡喜,戀慕貪著,不願捨離;又因為無常的緣故,所有事物也是遷流不息,當我們一旦失去所愛境況,或有違逆時,心便生起瞋恚,怒火攻心,做出喪失理智的事,於是便苦從中來。又因為無明,沒有了解宇宙人生真實道理的般若智慧,輕則分別計較,怨天尤人,重則攻城伐國,殺害生命。《成唯識論》說:「云何為瞋?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為業。謂瞋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不善性故。」[1]。瞋會帶來痛苦、盲目、不安、熱惱、憤怒和仇恨等感受,它是我們心中之火,一發不可收拾,它具有憎恚的性質,與無瞋相反,故當瞋心起時,無瞋的心念便不能生起,令心熱惱逼迫,繼而造作種種惡行,所以要小心留意我們的起心動念。

以上正正就是前文所說現今社會的實況,因為我們沒有般若智慧,所以一遇逆意違境,便憂愁困惱,發狂發亂,苦不堪言。由於心的愚痴執取,對自身和外界的事物起「貪」,熱熾渴望和追求永恆不變的快樂和擁有,奈何最終也是徒勞無功,枉費心機,於是「瞋」的煩惱作用便應運而生,做無量無邊的有漏行為,廣種一切苦因,一切煩惱也從此而起。這種「此有故彼有」的狀態,形成輾轉相續,受苦無窮,是一切苦之所以生起及我們生死流轉的真正原因。

一切唯心造– 覺林菩薩偈

重要的是,當我們瞋恨心一念生起,會損減和燒毀自己與別人的壽命和功德,尤其修行人,更要時刻小心防範,所謂「火燒功德林」,無論做了幾多善事,或修習了多少功德,一把瞋火便可以把它們燒燼無餘。我們必須下功夫去處理心中那團無明火,雖然開始時只是小小星火,但它的威力卻足可燎原,所以不可不慎。

由此可知,我們的一念心非常重要,心若離貪瞋痴時則清淨,說話行為也清淨;但當心起貪瞋癡時則雜染,說話行為也變成雜染,最怕這些行為做多了,慢慢成為習慣,日子一久,形成習氣後更難捨除,故要特別留意我們日常的身口意三業的行為。

環顧四周,若希望我們所居住的國家社會安定,唯有從自身做起,當我們自身習慣一改,輾轉熏習,以生命影響生命,那麼整個社會的戾氣則可望轉變,相信這也是大家所期待的。


[1] 《成唯識論》卷六:「云何為瞋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為業。謂瞋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不善性故。」(CBETA, T31, no. 1585, p. 31, b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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