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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信罪福」成為信受彌陀淨土法門的障礙?

念佛可以滅罪增福,不違因果

我等凡夫不相信,不理解,不接受「稱我名號必得往生」這個事實,主要問題在於他們以世法來議論佛法,又以凡夫知見測度彌陀慈悲,當中以「因果罪福」這一關成為一大的障礙 – 障礙信受彌陀救度的淨土法門!

無疑佛教是講「因果業力」、「善惡罪福」,就算是淨土法門也不會「撥無因果」,「善惡不分」的!可是,我等凡夫活在「有為生死」的娑婆世界,只能以意識分別心認知一切世間事相,皆是因緣生滅的相對待法。

正因諸法遇緣,變易生滅,更好說明「因果業力」不是一成不變的,也具流轉變遷的「空性」;視乎「業緣」的強弱、虛實,如阿彌陀佛的大願業力,雖是外緣之力,對念佛的凡夫來說,可以生起「增上」作用。

善導大師在《觀念法門》,全稱《觀念阿彌陀佛相海三昧功德法門》指出:念佛人現在與未來二世所得到的五種「增上緣」。

一、滅罪增上緣,又名現生滅罪增上緣,即以阿彌陀佛的大願業力為增上緣,可消除念佛眾生的一切業障;

二、護念長命增上緣,又名護念增上緣,或現生護念增上緣,即阿彌陀佛、觀世音、大勢至等菩薩,隨時隨地護念著念佛眾生,逢凶化吉,遇難呈祥,長壽康寧;

三、見佛增上緣,又名見佛三昧增上緣,即獲得阿彌陀佛之「三念願力」(大誓願力、三昧定力、本功德力)外力加被念佛眾生,令得見佛;

四、攝生增上緣,念佛眾生藉阿彌陀佛之本願力攝取,而得以往生。

五、證生增上緣,保證念佛眾生死後,乘佛願力,來世一定往生。

其中,前三者為「現世今生的利益」,後二者則屬「當來下生的利益」。

甚麼是「增上緣」?

佛教講「因緣所生法」,一般來說,因是主因、內因;緣是助因 (又名助緣)、外因。因有「六因」,如「能作因」、「異熟因」等六種因;緣有「四緣」,如「因緣」、「增上緣」等四種緣;也有「五果」,如「增上果」、「異熟果」等。

「增上緣」者,亦名「強緣」,此緣雖在一切有為法生起或結果時,只是間接因素或有外在作用,但若此緣有「強」勝勢用,即具增上力,於諸法生時,無有「障礙」,是名「增上緣」,即具有「能作因」的「決定性」作用。

如上所述,念佛是佛功德迴施給念佛人,其力用雖是緣於外,但其勢強,猶勝內因的作用,此因阿彌陀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念佛眾生,攝取不捨」,具有「能作因」的「決定性」作用,故名為「增上緣」。

所以,善導大師《觀經四帖疏》引經說:言弘願者, 如《大經》說 :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當知念佛,不但可滅罪、護念長命,而且可攝生、證生等,真實不虛,不違因果。

善導大師《觀經四帖疏》又說:問曰:彼佛及土,既言報者。報法高妙。小聖難階。垢障凡夫,云何得入。答曰:若論眾生垢障。實難欣趣。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致使五乘齊入。這個「強緣」,即是「增上緣」。

我們無力償還業債,只好由阿彌陀佛替我們消除罪障

雖然阿彌陀佛救度十方眾生,不問罪福,包括一切善惡凡夫,但不表示阿彌陀佛所作有違因果,不順俗諦。且看《觀經》的下品上生文,當阿彌陀佛來迎接引,讚慰臨終的念佛者:「善男子!以汝稱佛名故,諸罪消滅,我來迎汝。」

阿彌陀佛在尚未接引臨終的念佛凡夫之前,先旨聲稱「以汝稱佛名故,諸罪消滅」,為他償還業債和消除罪障。阿彌陀佛絕不會「妄顧」娑婆世界的因果,不埋單結算找數,就「強行」把念佛人拉走到極樂世界去。

我們的業障一定要償還,不過不是我們償還,而是阿彌陀佛代替我們償還!因果關係,絲毫不爽,阿彌陀佛亦不例外,他先替我們消除罪障後,我們才能以「清白」之身,登上蓮臺,往生淨土。

如《觀經》的下品下生文言: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命終之時,見金蓮華,猶如日輪,住其人前。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

其實,一般佛事如拜懺誦經,都有消業除障滅罪的功能,如《觀經》的下品上生文言:以聞如是,諸經名故,除卻千劫極重惡業。何况念佛!該文續言:智者復教,合掌叉手,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除五十億劫生死之罪。

由此可見,從消業障、了生死、生淨土來說,誦經不如念佛,沒有任何行持比得上念佛!淨土行者更要「深信因果」,尤其是「稱我名號」是因,「得生淨土」是果這個因果關係,這是自然的真理,也必然的事實。

當知阿彌陀佛的本誓重願,真實不虛,如《無量壽經》的「胎生文」言:若淨土行者不明信佛智,猶如罪福,就是疑惑佛智;縱使此等行者有大因緣得生淨土,只能含華未出,住入胎宮,直至疑障乃除,才能宮華開發,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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