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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戒律的宗旨和方法 ——《比丘尼戒經》講記(一)

93年11月28日起至12月11日,昭慧法師應會本法師之邀,赴高雄元亨寺三壇大戒會講授《比丘尼戒經》。
93年11月28日起至12月11日,昭慧法師應會本法師之邀,赴高雄元亨寺三壇大戒會講授《比丘尼戒經》。

一、圓具戒法的善緣 

諸位引贊師父,諸位戒子,大家好!首先要恭喜大家,有這個殊勝的因緣,到一個殊勝的道場,進受三壇大戒。我們不要以為受戒因緣很容易促成,其實受戒的殊勝因緣是甚難稀有的,一定要大家善根具足,佛教界的長老法師、護法居士共同促成,種種勝緣缺一不可,所以大家能夠在此圓具戒體,這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因此對於促成你圓具戒法的殊勝善緣都要深懷感恩。如何感恩呢?善盡佛子的本分,善盡修道人的本份──「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先做到這一步,感恩的工作就算完成了一半。下一半是甚麼呢?當然是好東西要跟大家分享,要以弘法利生作為己志。

具足了出家人的身份,會受到信眾的信賴、歡喜護持,所以不可否認,同樣是佛弟子,出家眾會因為這些優勢的緣故,而在一個有利的位置上。但是這個有利的位置不是用來抬高自己的。很多人錯用了心機,把出家人的身份拿來自我抬高、貶低居士,動不動就說:「你是白衣,我們出家人的事,你少過問。」而這正是修道人要對治的毛病——息滅貪瞋癡。

一旦我們把具足修道人身份當作是社會階級優勢的時候,我們就開始不長進,就會變得總是要等人家把名聞利養捧上來,總是等著看別人對我們的敬仰有多少,或者是把弘法利生當作是我們包辦的特權。有時候看到居士弘法就撇撇嘴巴說:「哼!白衣上座。」其實這種心態很奇怪,弘法那是在承荷如來家業,如來家業做的越大,得度的眾生越多,法輪越能常轉,有甚麼不好?無論是出家、還是在家,只要是正派的、正當的,腳踏實地的把佛法弘傳出去,我們都應該把他當善知識,隨喜讚歎。

雖然恭喜大家,並不表示大家要認為我從此以後高人一等,這種心態對自己修道沒有好處,對於佛教的弘法利生事業也沒有幫助。所以能夠出家而受戒,我們應該是要抱持著犧牲奉獻的心理準備。因為在三壇大戒會上,我們在三寶前自我宣誓:「我要令正法久住!」世人常說天職,因為佛教沒有天神信仰,所以比較沒有天職之說,但是那個味道是像的,但我們要把它當作是如來託付給我們的志業,這個志業越多人共同完成,我們越要高興。而且由於我們具足了修道人的身份,所以無論是佛教界、無論是社會中人,對我們的道德要求都會相形提高。  

因此犧牲奉獻是雙重的,一來要加倍努力弘法利生,二來還要更加的自我克制,避免自己的言語、行為,因為錯誤不檢點的緣故,遭到世間譏嫌或讓居士退心,而且我們還要讓自己的正見增上,避免自己的觀念錯誤,一盲引眾盲,相牽入火坑。由於我們的身份容易招致別人的信賴,所以更要小心謹慎。因此在戒期,我相信每一位師父對大家的期許都是如此。戒師父們諄諄善誘,無非就是體會到諸位具足佛教的修道人身份,而且在三壇大戒會中已經受過尊證,很像蓋了一個正字標記;如果品管不良,可能會貽笑社會,嚴重甚至於遺害蒼生。你看社會種種的暴力事件或者桃色新聞,很難得成為頭版的大新聞,可是如果出家人不幸犯了這些過失,就很難逃脫媒體的法眼,有相當高的機率成為頭版的人物、或者是哪一版的頭條新聞人物。  

如果是正面的,當然有助於社會人士對佛教的信賴;如果負面的,豈不是讓社會人士對於三寶失去信心。他們會想:「如果一個修道人的表現都不過如此而已,他們修的是哪種道?那個道到底是有效還是沒效呢?」所以我們身兼修道人的身份,更是要節制自己,絕對沒有所謂的「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常常要自我反省,不是聽從自己的喜歡,而是要檢視這種言語、行為、觀念,是否與法相應?如果不相應就要懺悔,就要改變,就要再學習。

本次元亨寺開戒,法師擔任開堂和尚,依然不以昭慧法師提倡「廢除八敬法」而深受爭議為忤,聘請昭慧法師擔任授經阿闍梨。
本次元亨寺開戒,法師擔任開堂和尚,依然不以昭慧法師提倡「廢除八敬法」而深受爭議為忤,聘請昭慧法師擔任授經阿闍梨。

二、研習戒律的方法

(一)「戒障」與「爛蘋果效應」

  這次《比丘尼戒經》開講之前,先跟大家在開場白的時候做這樣的互勉。其次,還是要跟大家在比較大的格局下來談戒學的意義。這並不是因為諸位還沒有受比丘尼戒的緣故,戒條不敢講,放在後面講;而是對大家而言,要首先理解整個比丘尼戒的精神,比丘尼戒的制戒、以及我們的遵守所要達到的目的,那麼我們都必須要學習如何研究戒律?如何實踐戒律的方法。要了解戒律在我們整個修道歷程中,佔了甚麼樣的地位?這就是在沒有進入《比丘尼戒經》逐條講解之前,一定會有這些前言的緣故。當然這些前言,會隨著我能夠講幾堂課,有時候講得多,有時候講得少,但是該講的精要部分,是絕對不去漏掉一點的。

中國佛教傳統有一種說法,只要還沒有受具足戒,就不可以聽戒,否則會形成他的修道障礙,或者所謂的「戒障」。所以剛才攝影師朋友本來要進來,後來聽說有這個因素──「比丘尼戒不適合非比丘尼在場」,他就出去了。因為時間很短,我只是告訴他:「麻煩你告訴裏面的戒師父說,還不會開始講比丘尼戒,因為他要攝影,戒場中要收集一些圖像資料,就把他叫進來了。」現在順便告訴大家,即使是像弘一大師這麼嚴守戒律的高僧大德,他也很坦然的指出,在研讀的過程中,律典裏面並沒有這樣的說法。我們看《大藏經》到處都可以請得到,多少的學者、多少在家人都已經捧著藏經研讀它,所以我們的律典內容不是秘密,不可能成為秘密。那你說他們都有「戒障」嗎?「戒障」從何而來?大家想看看,有些人說不能讓白衣、甚至是沒有受大戒的沙彌尼、沙彌,去理解「比丘尼戒」或者「比丘戒」的內容,原因是如果他們知道我們持甚麼戒,又看我們持不好,會輕慢我們,助長他的驕傲之心。其實一個人如果有驕慢心,他根本不用知道我們到底持哪些戒律?他隨時可以用任何一個方式,來表達他對我們的藐視。

  諸位已經受過沙彌尼戒了,沙彌尼戒有十戒,沙彌尼戒就不是秘密,對沙彌尼來講,沙彌尼知道;對居士來講也不稀奇,因為他要受八關齋戒,也大概知道沙彌尼是持十戒的。如果是一個有驕慢心的居士,只拿這十戒來看待出家人,就夠他驕慢的了。為甚麼?「不持生像金銀」──有沒有做到呢?今天的所有出家人,在北傳佛教已經做不到了,南傳佛教很多也已放棄了。「過午不食戒」──我們做到了嗎?大部分在北傳佛教的環境裏面也早就已經開緣了。所謂「開緣」,就是例外,把它例外處理了。

  你想想看,如果要瞧不起比丘尼、瞧不起修道人,他只拿這兩條戒就可以瞧不起我們,而且老實說,這些人倒還不是去看比丘尼戒裏面細細碎碎的戒條,大致而言,有時候就真的針對這兩條來表達他們的質疑。或者是最容易讓居士瞧不起的,就是犯淫戒,犯淫戒這種事情,哪裏需要他研讀律典才知道呢?哪個人不知道比丘、比丘尼是不應該交異性朋友的。所以我常說:「一顆蘋果壞了,你咬一口就知道它壞了,絕對沒有整顆蘋果咬完了才說,哎呀!這蘋果怎麼那麼差!」所以出家人如果在戒學方面沒有做適當的實踐,那麼你不要認為可以用蓋的方式讓人家不知道,因此我不認為那是一個很好的理由。

  相對而言,我倒覺得我們應該要反省兩件事情:第一件就是作為修道人者,有沒有具足僧格?一個修道人的品格,具足僧格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如果嚴重到竟然犯了淫戒,那麼在僧團中早就應該處置,蓋起來本來就不應當,怎麼能夠責怪別人譏笑我們。普世的宗教都有這個毛病,只要看到發生性醜聞,第一件事情都是趕快把它蓋起來,怕人家知道,殊不知這樣做對於這個宗教沒有幫助。  你不要以為蓋起來了,就可以維護外面社會大眾脆弱的信心,因為你不力圖自清,保持這個修道團體的品質、修道人的品格,終究是紙包不住火,不要等到它嚴重後不可收拾。

  如果紀律嚴明,團體中的成員不敢輕易犯了這條過失,犯了必定驅逐出去,久而久之這個團體就能夠保持它的品質。如果犯了以後趕快蓋起來,別人幫忙他蓋,不但是師父們幫忙蓋,連信徒都幫忙蓋,為甚麼?信徒有時候也會覺得不要讓社會知道,否則對於我們這個寺院沒面子、沒好處。雖然可能是一種基於愛護佛教的熱忱,但是原來是局部的過失,到後來可能是一個大爛攤子,沒有辦法再收拾了,這是從佛教損失這一面來說。

    如果從社會而言,這麼多人如果看到一個嚴重的性醜聞,他對佛教作何觀感?很多人沒有信心一定會遠離佛教。就像我剛剛說的,他會質疑你修甚麼道?怎麼你們修成這樣呢?我們不要忘記還有受害人。我們經常認為我們是在愛護佛教,可是往往不自覺的形成一個共犯結構。我們把它蓋起來,甚至軟硬兼施的要求被害人:「你不可以說出去」,讓他硬生生的吞下這件事情,他身心的傷害、各方面嚴重的問題,變成沒有辦法去解決它。

    所以第一個我們要反省的是,到底為甚麼人家要輕慢我們?晚清以來,現在的佛教在台灣甚受社會的尊重,那當然是出家人的品質提高了、出家人的表現傑出了,所以社會上原先對於出家人的刻板印象,老是認為逃避塵世,老是認為失戀了、失意的,不敢面對現實的一群社會邊緣人,這種觀念已經在改變了。一般來講,社會遇到出家人,基本上保持一種尊重的態度,有些甚至非常的尊敬。那麼我們更要了解,這些轉變不是偶然獲得的,而是佛教的出家人、修道人整體努力獲得的成果。

    人家會因我們的表現而信賴三寶,那就種下他的善根,有朝一日有因緣,他可能進一步成為三寶弟子而學習佛法。人家看到我們惡行惡狀就很討厭,很懷疑佛法有甚麼力量?否則修道人怎麼修成那個樣?那麼我們是在斷人家的善根。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不要想說把甚麼東西蓋住,不要讓人家知道。不能聽比丘尼戒的那種心態也是如此,怕人家知道了,我們好像做了甚麼見不得人的事情一樣,如果把戒律解釋成這樣,我相信解釋的方式也有問題。

本次為慶祝菩妙老和尚晉山四十週年,啟建護國千佛三壇大戒會,由了中長老擔任說戒和尚,菩妙長老擔任得戒和尚,真華長老與廣元長老分別為羯磨和尚與教授和尚,戒子共約三百人。
本次為慶祝菩妙老和尚晉山四十週年,啟建護國千佛三壇大戒會,由了中長老擔任說戒和尚,菩妙長老擔任得戒和尚,真華長老與廣元長老分別為羯磨和尚與教授和尚,戒子共約三百人。

(二)佛陀為凡夫制戒

接下來要講的二點:第一點,我們要先自我反省,不要試圖用蓋住的方式,來面對我們的戒律。第二點,如果我們把戒律講到、詮釋到讓別人認為我們沒有一個人在持戒,那肯定對戒律的解釋也有問題。為甚麼?很多人解釋戒律的方式是這樣的,他老是說:「因為末法時期,修道人罪深障重,對於如來聖戒沒有辦法持守。」他的依憑就是二千五、六百年前的農業社會裏面,對行為規範一字不漏的把它沿用到今天。

你想想看,怎麼會不發生困難?有些人認為自己非常地持守戒律,可是社會人士看他們覺得非常古怪,不近人情,冷酷自私,目中無人,為甚麼?有些人認為他自己持律森嚴,可是從旁來看,別人感受不到修道的可貴,只感覺修道的不近人情。這是甚麼原因呢?甚至有些人覺得自己沒辦法在這個環境裏面,沒有辦法持住這所有的規範,於是苦苦惱腦,認為自己不知道要下幾百劫、幾千劫的地獄,這不是也很奇怪嗎?不修道還可能不會下地獄,剃了頭修道反而下地獄的機率高,這種說法合理嗎?甚麼原因呢?可見得研究戒律、實踐戒律方法要正確,否則前面說的這些情形就會出現。

因此,我們不要以為把它蓋住就沒事了,反而我們要相信一點:佛陀制戒是制給凡夫來勉力持守的,不是制給阿羅漢的。如果說制出來的戒律,讓所有的人都必須違背戒律,那這個戒律一定有問題。佛陀當然沒問題,可見是我們詮釋戒律的人詮釋的有問題。怎麼會把它詮釋到好像每個人都持不住似的呢?怎麼把它詮釋到讓外面的人,都覺得好像我們每個人都在破戒呢?我們自己要反省,怎麼把戒律詮釋到這個樣子,而不是把它蓋起來。

佛陀說法、佛陀說戒都很坦然,沒有甚麼不可告人之秘,大家將來研究律典就會了解。很多本來不是戒律的一些不當的行為,就是因為居士向佛陀提出反應,或是居士向比丘們表達他們的不以為然,比丘們再告訴佛陀,於是佛陀把當事人找來,問是否實有其事?有,就開始制定戒律,說:「以後不可以有這種行為」。那麼我們就可以看出來,其實戒律的內容,有好多部分都反應了二千多年前,佛教的僧團面對社會的時候,採納社會的輿情而調整僧團內部的行為規範,所以怎麼可能是密不透風的一套內部規範呢?

相反,如果你在戒律方面解釋得當,那麼你就應該會很快樂、你會有持戒的殊勝法喜,絕對不是那麼哀怨、憂愁、悲苦;你會相信你自己最起碼保持人身,甚至於上生天界,甚至於解脫證阿羅漢果,乃至於行菩薩道,你的人生願景是非常好的,哪會一天到晚一個苦瓜臉。你的行為跟言語,展現出的應該是慈悲的、柔和的、善體人意的,有公正的品格,又非常清廉、潔身自好,怎麼會讓人家對我們打一個很壞的印象分數呢?所以我們自己不對的部分應該要趕快改,修道的旁人不對,我們應該要勸諫,應該要如法而治,來維持這個僧團的潔淨。

(三)怎樣的「僧事僧決」?

屬於戒律的詮釋部分,我們應該要用正確的方法,來整個回顧佛陀所制的行為規範,做正確的詮釋。這個時候,我們不是拿來蓋住不給人知道,而是很坦然可以跟大家分享的。你想想看,像泰國、緬甸、斯里蘭卡這樣的國家,尤其是泰國,全國的男子只要是佛教徒,幾乎都有短期出家,有時候他們出家就直接成為比丘,不是出家要過兩年、三年才去登三壇大戒,他們沒有這樣,直接就在僧團裏面受具足戒法;過了若干時日、若干年他們還俗,普遍而言在他們的社會裏面,知道我們比丘戒法的人多得是;因為他們沒有比丘尼,所以不用講比丘尼,可是本質上是一樣的。

他們有沒有減損對佛教的信心呢?他們是佛教國家。可見得人家知不知道我們該奉行甚麼戒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人家知道的正不正確?不要硬是給我們扣帽子,我們不需要持守的,他們認為我們應該持守;我們應該持守的,他們反而高抬貴手,沒有善盡勸諫監督的職責,這樣對僧團、對我們都不好。為甚麼說「善盡勸諫監督的職責」?有些修道人一定認為:「我們出家人的事情憑甚麼他們來管?甚麼勸諫監督?」可是我告訴大家,我們應該這樣想:我們修道雖然有心向上,可是自己不太容易看到自己的問題,旁人是一面很好的鏡子,若他看了覺得不太對勁對我們勸諫,我們要感謝他,他提供了一面鏡子讓我們照到自己。

所以社會未必見得有意識地說要去監督我們,或者勸諫我們,但是如果發現修道人的行為不是很好的時候,基於對於佛教的善意要勸告我們,我們要虛心接受,佛陀都這樣了,我們為甚麼不這樣?我剛才不是有說:「佛陀的許多戒律,因為有居士反應所制定出來的。」佛陀是如此謙和的對待居士、接受居士們的看法,我們怎麼反而比佛陀的姿態擺得還高呢?監督的未必見得是佛教徒,那就更要注意,整個社會那麼多雙眼睛在看著我們,現在風行狗仔隊的跟拍,你給他跟拍到了甚麼不雅的鏡頭,你就活該!短期來說對佛教是陣痛,長期來說對佛教未必不好,有嚴格的監督力量,會讓修道人更加自我克制,會讓這個團體更加不敢護短,這個團體比較有自新的力量。但是話說回來,為甚麼會有說「戒律不能讓居士來讀」這樣的說法呢?我想它的意思是這樣的,佛教是一個民主體制的宗教,佛教團體體制都是民主的跟教義有關,這個後面再跟大家分析。在僧團裏面,凡是重要決策都要透過開會來公決,這個開會被叫做「羯磨」。開會誰能到場、誰不能到場?這方面就有限制了。 

「僧事僧決」它的意思是比丘或比丘尼在僧團中的事物,由這個僧團中的比丘、比丘尼成員來表決、來做決策。為甚麼如此?為甚麼在這樣的場合把沙彌尼、式叉摩那、還有優婆夷,排除在比丘尼僧團之外;或者說把沙彌、優婆塞排除在比丘僧團之外來做決策。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可是到後來被附會錯誤。怎麼說道理簡單呢?我們不要認為這有甚麼神聖不可侵犯的意義,我們來看看這個社會每一個社團、政黨,他們要開會,誰能夠參加他們的會員大會、黨員大會?它有沒有資格限制?一定要會員跟黨員對不對?甚至於在國際會議裏面,有些國家還沒有成為會員,它只是觀察員,若它只是觀察員,雖然可以到會旁聽,可是不得參與表決。

其實這種道理是很簡單的,你隸屬於這個團體,你有你應盡的義務,你要繳會費、黨費,有一些政黨活動和社團活動,你有義務要參加,相對的你就有這個權力來過問這個政黨、這個社團內部的決策。平時他們偶爾還開放旁聽,可是一旦要選舉的時候,或者是提案要表決的時候,他們就要清場,清場請非會員、非黨員離席。或者是大家有沒有參觀過立法院?立法委員在大會廳裏面,記者跟旁聽的人就像我們現在看到的梵音講堂一樣,是在二樓的上面,完全沒有直接可以下到這個會堂的管道;他可以旁聽,可是不能表決,甚至不可以發言,當然更不准有任何的叫囂,否則會被逐出會場。

所以「僧事僧決」一點都不神秘,也不要把它當作是證明出家人比在家人高尚的一個聖教量。道理非常簡單,比丘、比丘尼做為僧團的正式成員,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還是觀察員,他還要繼續觀察、繼續學習,習慣了修道的生活,完具修道的僧品,這樣他參與決策,決策才不會變質。那居士們就更不用說,他們也不會沒事跑來僧團長期居住,他根本就不了解僧團的運作情形,他如何參與決策?又如何開會的時候把他們都叫齊呢?所以僧團內部的事務就由比丘、比丘尼的正式成員來公決之,這是「僧事僧決」。

一來比丘、比丘尼要負擔起勤修戒定慧的義務,奉持戒法,維持僧團的運作;二來這些比丘、比丘尼由於有義務要嚴持戒法,所以如果有所毀犯,應該如法而治,適度的做懲罰。當然不可能把你打一頓,不可能給你判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但是後面會講到有些罰則,要如法的處置這些犯過的比丘、比丘尼,這是義務,所以他也有這個權力來共同參與僧團的決策。

義務跟權力是對等的,假使在僧團的會議之中,也就是羯磨之中,竟然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都可以加入來做共同決策,那變成是義務跟權力的不對等。這些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式叉摩那,沒有奉行這些戒法,卻共同來處置這個犯錯的出家人,自己都沒有奉行戒法,憑甚麼來處置別人?不公平!更何況沙彌、沙彌尼還在觀察階段、適應階段,慢慢他要了解修道生活的本質跟功能。優婆塞、優婆夷更是比較外圍在了解僧團的修道人的生活情形跟它的社會功能,所以如果大量加入決策,人數一定比正式的比丘、比丘尼人數還多,那這樣整個決策的導向,就可能沒有辦法把握住修道的精髓。所以決策成員的劃定,以比丘、比丘尼做為僧團的決策成員,這樣的作法原則上我覺得是合理的、正確的,所以「僧事僧決」是這個意思,而不是指出家人比在家人高尚。

有些人動不動就說:「你是白衣,你給我閉嘴,這個事情僧事僧決。」錯!從來任何一個團體內部是自己決策的,沒有一個團體敢那麼囂張說:「不接受社會輿情的反應。」所謂「千夫所指,無疾而終」。輿論的力量是很可怕的,所以這些政黨、這些社團,他們可以關起門來決策,但是他們打開門來,必須很嚴肅的面對他們決策的後果。如果他們的決策犯下很嚴重的錯誤,這個社會會唾棄他們;如果他們思慮不周,這個社會輿論媒體會譴責他;如果他們犯了法律,國家的公權力會介入去制裁他,這時候你憑甚麼說你是僧事僧決?

沒有一個團體的成員跟主持人敢如此封閉自己,動不動就叫人家閉嘴。我們有沒有注意到?最近陳水扁總統要求國民黨把他們黨徽改掉,因為跟國徽魚目混珠。你看,管著管著就管到人家的家務事去了,叫人家改黨徽。國民黨的反應就是說:「這是我們國民黨的家務事,我們黨決,你休管我。」敢這樣做嗎?不敢,他們會先停下來聽聽看,輿論支不支持陳總統的說法?如果大部分輿論支持,眾怒難犯,其實他們也只好摸著鼻子要改。這是一個很公平的機制,你這個團體內部的決策,由團體的成員來公決之;但是你無權告訴別人閉嘴,別人的嘴巴長在他身上,當然別人會有他的輿論。從好處說,這些輿論也是讓我們自清、自新的一股很好的逆增上緣,這股力量的鞭策,使得我們決策品質可以維持穩定或者更好,使得我們犯錯的機率減少,怎麼可以動不動就端出「僧事僧決」的架子呢?

三、僧團民主化與普世價值

我向來覺得佛教應該透明化,透明的地方就沒有辦法藏垢納污,有陽光照進來的地方就沒有魑魅魍魎。你越蓋,它就越臭,臭到不可收拾,犧牲了一些普世的價值。不要說是佛教的,我們心中更偉大的價值,連一般普世的價值都不如,很多的宗教就形成這種心態。比如說整個社會已經民主化了,可是有些宗教內部非常的封建保守、專制,我不講別的宗教,難道佛教不應該是民主化的嗎?佛教的戒律明文規定就是要民主化,就是我剛講到的公決制度。

那怎麼會變成一言堂?為甚麼?太封閉,不求長進,又叫人家閉嘴。人家一批評就說:「你不懂我們。」那就休想長進了。比如說:普世都已經性別平等,你看古老的宗教,包括伊斯蘭、包括基督宗教、包括佛教,都充滿著男性沙文主義的氣息在壓制女性。簡單的說,自我封閉,把中古的、甚至於遠古的男權社會裏面的一些思想跟規範滲透到各宗教中來。我在佛教界鮮明地提倡性別平等運動,我也知道竟然有戒師質疑我:「為甚麼不向佛教界講比丘尼開會?為甚麼要對大眾告昭?有用嗎?」我告訴大家:「沒有用!」為甚麼?就是因為在佛教內部,大家關起山門來,不知今夕何夕?只要行得通,既得利益不放棄,他就繼續這樣做,怎麼可能改變生態呢?

所以到後來經過幾年奮鬥之後,我知道在教內這樣做是無效的,我從社會打進來,趁一個很重要的場合,讓社會注意到這一個問題。當然這些人覺得很沒臉,就會覺得說:「你怎麼不顧佛教顏面?」裏子都沒有,要甚麼顏面?如果我們沒有性別平等的意識,我們蓋不住的。多少人士、社會人都告訴我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遇到,看到這些宗教退避三舍,為甚麼?充滿著男性沙文主義的氣息。佛法是那麼好的一個宗教,為甚麼讓這麼多具足性別平等意識的傑出的女性不敢出家?傑出的女性不敢成為佛教徒?這不是你在內部蓋就可以蓋得住的。所以讓社會透明化的,看到佛教有這個問題,目前社會這方面的道德意識比佛教高,讓社會的監督力量進來,看我們佛教敢不敢太過分,這個也是愛護佛教之道。

這樣的運動果然有些效果。你可以關起山門來教訓比丘尼──就應該要奉行八戒法,要恭敬大比丘,不管他多年紀小,你一百歲你都要向他頂禮。可是你打開山門,你敢告訴別人這樣嗎?你敢告訴別人這樣是合理的嗎?久而久之,他就要面對社會的壓力而收斂自己。我一個人的力量是很有限的,當我告訴大家這個原理以後,所有的人一起來關注這件事情,那麼太過沙文主義的男性比丘就會收斂自己。

以前有一些年紀輕輕的比丘,真的是老比丘尼可以當他阿嬤了,他照樣接受人家頂禮,後來經過這個運動以後,我從旁聽聞這幾個比丘不敢了,不敢如此大剌剌接受頂禮,這就是一個進步。所以我們要知道社會既有的一些偏差觀念,也要用非常的手段來挽回,而不是說我們在僧團裏面大家來公決。你試試看,公決的結果是甚麼?比丘尼被排除在決策圈外,剩下比丘再公決。所以漢傳、藏傳跟南傳的比丘開會來決定,要不要讓南傳和藏傳的比丘尼制度恢復?這就是這種味道,怎麼公決?多數決不一定產生正確結果,因此「僧事僧決」要有配套措施,僧團跟任何社團一樣必須接受社會的監督,接受社會善心人士的勸諫,這個僧團才能去腐生新。長遠來說,對於佛教、對於眾生才有幫助。

原文見於《弘誓》第167期,佛門網獲授權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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