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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正念?

我喜歡Jon Kabat-Zinn關於正念(Mindfulness)的定義。他認為,“正念是以一種特定的方式來覺察,即有意識地覺察(On Purpose)、活在當下(In the Present Moment)及不做判斷(Nonjudgementally)”。

首先,正念意味著“有意識地覺察”。有時我們把“正念”(Mindfulness)和“覺察”(Awareness)這兩個詞當作通用的。這並不是什麼好習慣。我也許覺察到自己有些急躁,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在有意識地覺察急躁。為了保持正念,我需要有意地覺察自己,而不是隱隱約約習慣性地覺察自己。例如,知道我們在吃東西,並不等於我們在吃的時候念念分明。

讓我們以吃為例子進一步探討這個問題。若在吃時保持正念,我們將主動感覺吃的過程,並留意吃的感受以及我們的反應。我們還會注意到自己是否正在專心吃飯,一旦發現自己走神了,就有意識地把注意力帶回到吃的過程。若沒有保持正念,表面上我們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但也許我們同時在思考一百零一件無關的事情,也許還在看電視、談話或閱讀——甚至同時在做這三件事情!這樣,我們並沒有在用心吃東西。我們也許只是隱約地感覺到身體,而對心念和情感知之甚少。

當我們對心念只有模糊的感覺,它們就會隨意攀緣,不會主動將注意力帶回到吃的過程。它們沒有目的性。而目的性是正念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若我們致力於體會當下,無論是呼吸、某種情感或就像吃這樣簡單的行為,我們就在積極地培育心。如果讓心任意攀緣,各種心念都可能生起,包括那些反映惱怒、貪愛、憂愁、報復、自憐等非善巧心態的心念。若放任這樣的心念,我們將強化相應的情感,並給自己帶來痛苦。當我們有目的地將意識脫離這些心念而帶往某個“停泊點”時,我們將削弱它們對我們生活的影響力,並為培育平靜和愉悅的心境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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