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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為甚麼要學名相?兼談二諦說法

緣起與大意

與友人談起,說到佛教的名相眾多,便有疑問,為何學佛要拉上這麼多的名相呢?不可以繞過名相直入嗎?以丁福保的《佛學大辭典》為例,裏面包含了不下二萬多個佛教詞彙,當中不少是專有的名相。所以說起來,學佛的名相數目,如不上萬的,也以千計。故而真的是名相眾多,所以頗值一談。

本文以佛教名相為題,探討箇中意義。雖然名相落於語言,而且還是一種戲論,但却又有其施設的必要性,且與我們學佛的慧命攸關。因為學佛要通過名相而後始得其義理,亦即「二諦說法」。雖則有義理變名相學之虞,但亦不能因噎廢食。不由「指」,則終極不能得「月」,故而名相仍是必不可少的。

甚麼是名相

所謂名相也者,廣義而言,即是耳聞之謂名,眼見之為相[1],亦即言語概念。雖則「皆是虛假,而非契於法之實性」,但我們作為一般凡夫,語言名相在這世上還是生活的必要條件,因為無論學習、溝通以至我們的思維,還是建立於廣義的語言名相上的。但一旦落入語言,便免不了著於名相,即心生染著。佛陀於《楞伽經》〈一切佛語心品第四〉中有云:「愚夫計著俗數名相,隨心流散……計著已,無知覆障,故生染著。」[2]這便是說,凡夫眾生一旦聞著名相,便心流散,生起形象,繼而執實計著,貪愛妙色而起雜染之行。

於學佛者言,雖則佛陀之教言猶在耳,但仍免不了著於佛教名相,「忘無相之真理,學者之通弊」。於是有天台學「至四明變為名相」之說,乃至禪宗二祖慧可大師亦有同樣之概嘆,言「此經(《楞伽經》)四世之後,變成名相,一何可悲」。

如此而言,佛教名相有如此之流弊,那為何還要立於名相而學佛呢?這便是下文的重點。

為甚麼要學名相

佛陀與聖者施設佛教名相的目的,要而言之,就是二諦說法(即勝義諦與世俗諦),即「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3]的意思。大意是,勝義諦本是離言,只可契入,不可言說;但若不以世俗諦而說,我等凡夫眾生便無從了悟,更不要說修證契入了,故佛及聖者,以慈悲故,唯有「說不可說」。以下便從三個層面分析佛教名相施設的道理。

佛的苦心孤詣

「諸佛於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龍樹《中論》〈觀四諦品第二十四〉頌八)

〔諸佛為眾生說法,乃用二諦;一是世俗,二是第一義諦。第一義諦,又稱為「勝義諦」。而世俗諦,即世間共許法,包括名相。[4]

佛陀成道後,常在大定中,入大自在的境界。但在凡夫來看,其實非常忙碌,因為度眾生成了他的長期任務。可以這樣說,我們凡夫眾生,即使最精進的,也總有閑下來的時候,但是佛陀就常在任運度脫眾生中而沒有一刻停下來。這從《地藏菩薩本願經》〈分身集會品第二〉中可以見到。當時經上說到地藏菩薩從百千萬億阿僧祇世界所有分身集於忉利天宮,而佛陀為他摩頂時夫子自道說了以下一段話,原來佛陀於五濁惡世,教化無量剛強眾生時,亦同樣地分身千百億,於不同世界,現各種不同眾生形相,藉以廣設方便,以作化度。而這些事是經歷「累劫勤苦」(這四字是經中的原文)而作[5],由此可見其工作量之大。所以佛絕對不作無謂之事。但正是在這勤勞之中,佛仍屢作名相施設,例如有為法、無為法、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見解深密經》),藉以世俗的言語名相,廣設方便,以令我等無論利鈍根器眾生,得以悟入無上之真理。所以可以說,這種佛教的名相,實是佛苦心孤詣,「說不可說」的結晶。

佛說法的難處

「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龍樹《中論》〈觀四諦品第二十四〉頌十)

〔要契證真理,得從世俗諦言語名相開始,否則不能契入勝義諦。未證得勝義諦,則不能證得終極空性的涅槃境界。〕

至於佛施設名相上的本意,可以從《解深密經》〈勝義諦相品第二〉中見到。經上是如此說:「言有為者,乃是本師(即佛陀)假施設句;若是本師假施設句,即是遍計所執言辭所說;……然非無事而有所說。何等為事?……即於如是離言法性,為欲令他現等覺故,假立名想,謂之有為。」這裏的意思是,有為法(以此名相為例)是佛的施設名相。佛不是不明白,這種施設免不了落入名言概念。但這是有所為而為的。為甚麼呢?因為這其中以名言來指示一種離言的法性(事),為了開悟眾生故,假立這種想事(言語指示這種事),名之為有為法而已。假如不是這樣,佛便無從說出他所指的事和經文中往後的義理了。

佛的苦衷是,必須建立名相然後有法可說。因為沒有名相,凡夫就無法明白,佛所指示的那些事(其實只是想事),和事與事之間的關係,以至這些關係所帶出佛法的義理。但另一方面,一旦落入名相,便如上文引《楞伽經》中所說的,「愚夫計著俗數名相,隨心流散」。所以這是佛的兩難。

除了這個兩難,還有的就是「說不可說」的難。

要體驗這種難,可以作這麽的一個思想實驗:設想回到春秋時代(佛陀在世的年代),以當時的言語及知識水平,對當時的一般大眾,解釋二十世紀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譬如說,要他們明白物質在其周圍的時空,會導致變形及扭曲,而次第引致其他物質經過這變形的時空時,經歷的時空尺度與運動模式,會有相應的改變;以至光線經過這些大質量的物體時,自身也會產生彎曲及經歷時間的改變(慢了下來)這麼一個道理。可以想見,其中之難,不單是因為知識的巨大落差,還有就是言語工具及概念上的缺乏,例如物質場、力場、四維時空、時空尺度、光的波粒二重性,這些名相概念等等。由此可以看到佛施設名相的必要性及難度。

但其實這個例子與佛說法的比較,還遠遠不是同一個級數。因為這個例子所涉及的難度,極其量只是二千五百年的距離,畢竟是「說極難說」的難度而已。而佛的說法,卻是三大阿僧祇劫(由凡夫發心修行至成佛)的距離,所以是「說不可說」。

順帶一說,佛施設的名相,除了有其必要性之外,還有的就是「特異性」。所謂「特異性」,就是指該等詞語有異於一般日常生活所指示的或字面的意義。例如「般若」,指的是出世而能了悟空理的非一般智慧,而非世間的善巧智;「無分別智」,是指離世間相對分别而直觀空理的智慧,而並非無分辨的世間智等。所以這種佛教的名相,有點像另外一種的語言系統(好像火星文),而絕不可望文生義的。但正是如此便可體會到,佛施設的名相,實是由世俗諦移向勝義諦階梯的其中一步,否則不可能與世俗的語言有如此巨大的落差及特異性的。

指月的了義

「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龍樹《中論》〈觀四諦品第二十四〉頌九)

〔行者聞法學佛,若不能於二諦的意義、次第深究明了,知二諦既有差别,亦有相輔相成的作用,那便不能得到深入的佛法真實義。[6]

佛施設各種名相的最終目的,自然是令眾生能夠藉著名相及語言,了解佛說法的本意,然後得以悟入,從而修道而見道。這便是藉著世俗諦(名相及語言)進而了悟勝義諦(即不可說的了義)的意思。這裏常用的譬喻就是以「指」見「月」[7],意即佛法本不可說,所以只能透過間接的形式(指),以了悟佛法的奧義(月)。 同時又因為佛法的不可說,故而更需多說,因為多說了,才能因應不同根器的眾生,循不同的角度,依不同的途徑,得以啟發悟入。所以「月」雖然只有一個,但「指」却是多元。

當然,這也衍生了見「指」不見「月」的問題。故此佛陀於《楞伽經》〈一切佛心語心品第四〉中如是告誡言:「愚夫觀指,不得實義。……終不能得離言說指第一實義。」那如何是好呢?佛陀繼而語重心長地說:「是故欲求義者,當親近多聞,所謂善義。與此相違,計著言說,應當遠離。」這即是說應該親近善知識,而且不應該執著文字,於文字上周遍計度的就當遠離,應當依義不依語。另外,佛亦於《楞嚴經》卷二中有如此啟示:「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如人以手指月示人,……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意思是說,如聽經者,只以能緣外境之心(即緣慮的第六意識)聽法,那麼所得的法,極其量也只等同緣塵之境,不過是缘生之法而已,並非不生不滅的法性真諦。其中深層的意思是,因為平常我們以意識聽來的佛法,始終還是世俗的語言層次(世俗諦),與勝義諦畢竟不是同一的級數,還須超越,而不能以世俗(指)來代替勝義(月)。

但要超越,真的是談何容易。如果不是的話,就不會說第三地的菩薩,「為求此法,設有火坑量等三千大千世界,投身而取不以為難」的說法[8](經文真的是如此說,筆者讀時也不禁涅一把汗。但這是世親菩薩的長行,故而絶不是信口開河)。但到了第四地的菩薩,却又反過來,超越而說:「又通達此乃至法愛亦皆轉滅」。意即謂,通達後到了第四地後,便應放下,知之實是法愛之戲論而已,即已到了「見月忘指」的地步了。

所以見「指」了「月」,實是經歷多重層次,而且是層層超越,而非一蹴而就的。

總結與感想

總的來說,要學佛就不能離開名相。因為通過名相,才能了悟佛法。「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所以要通過世俗諦,才可證得勝義諦。這絕對是我等凡夫的慧命攸關的,絕不可掉以輕心,更絕不可輕言放棄。因為放棄了,那就等同修習義理的道路上行人止步了,是令人扼腕嘆息的。

但話又得說回來,從凡夫角度而言,名相却又免不了愛恨交集。愛的是,名相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佛法,但恨的是,名相又真的是極其繁瑣,而又常需要強記的。當中,明知名相本只是佛的施設,但聽了以後,却又很容易執著。知道名相語言是戲論,但免不了仍然樂著言語,繼而執實,又緣相深入,詮語忘義,樂此不疲(例如執種子為實等——其實種子也是施設的名相而已,只指業滅後的餘勢,故非實)。否則便沒有慧可大師「義理變名相(學)」之嘆了。這當中,《金剛經》中的筏喻[9]便是最好的座右銘了。而本文中第四地菩薩對第三地的超越(明白那也是法愛),也是一個寶貴的借鑑。


[1]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頁2789:「名相,五法之一。一切之事物,有名有相,耳可聞,謂之名,眼可見,謂之相,皆是虛假,而非契於法之實性者,凡夫常分別此虛假之名相,而起種種之妄惑也。楞伽經四曰:『愚痴凡夫,隨名相流』。」

[2] 《楞伽經》〈一切佛語心品第四〉:「佛告大慧:愚夫計着俗數名相,隨心流散。流散已, 種種相像貌,墮我我所見,希望計著妙色。計著已,無知覆障,故生染著。」

[3] 龍樹《中論》〈觀四諦品第二十四〉頌十。

[4] 見果煜法師《中觀勝義諦》頁392。

[5] 《地藏菩薩本願經》〈分身集會品第二〉:「爾時世尊舒金色臂,摩百千萬億……諸分身地藏菩薩摩訶薩頂,而作是言:吾於五濁惡世,教化如是剛強眾生,……分身度脫,或現男子身,或現女人身,或現天龍身,或現神鬼身,……汝觀吾累劫勤苦度脫如是等,難化剛強罪苦眾生,其有未調伏者,……汝當憶念吾於忉利天宮慇懃付囑。」

[6] 見果煜法師《中觀勝義諦》頁392。

[7] 果煜法師《中觀勝義諦》頁392:「這用中國禪宗的比喻:世俗諦即似指頭,勝義諦才是月亮。……對一般人而言,不由指頭是尋不到月亮的。」

[8] 《辯中邊論》〈障品第二〉頌16長行:「第三地中所證法界名勝流義,由通達此,知所聞法是淨法界最勝等流,為求此法,設有火坑量等三千大千世界,投身而取不以為難。第四地中所證法界名無攝義,由通達此乃至法愛亦皆轉滅。」

[9] 《金剛經》云:「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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