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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在佛教修持上是一項大功德;發菩提心,行菩薩行,展示佛教積極入世的精神

再生醫學最新的訊息,是日本一群研究人員,在2018年6月得到日本醫藥品醫療機器綜合機構許可,於8月開始,把誘導性多功能幹細胞(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s, iPSCs)衍生的神經元移植到患有柏金遜症患者身上,進行臨床試驗。生物科技的進步,帶給人類新的希望,因為很多疾病都可以用器官或組織移植來治理,未來可以用複製器官而不需等待他人捐贈,但遠水不能救近火,目前器官捐獻的來源還是死者和活人,社會上應多做一點宣傳,來鼓勵捐贈器官的行動,而對於佛教徒來說,更應該坐言起行,以實際行動來支持。

香港對器官捐贈和移植的需求,與世界各國一樣,都有增無減。原因是患有器官衰竭的人數每年都在增加。以患有腎衰竭的個案為例,總人數由1996年的3312個增加到2013年的8510個,然而卻極度缺乏可用的移植器官。器官移植包括腎、心、肺和肝;而組織移植則包括眼角膜、皮膚及骨骼,其中腎、肝和骨髓可作活組織移植(即自活體摘取器官捐贈)。任何人死後,除了因為癌病而逝世(除原發性腦腫瘤,一般癌症患者並不適合捐贈器官、骨骼和皮膚;另一方面,淋巴癌、血癌、骨髓癌和涉及眼睛惡性腫瘤以外的癌症患者,死後則可以捐贈眼角膜),不論男女和種族,只要器官未失去功能,都可以捐贈。器官捐贈並無硬性的年齡限制,由初生至75歲的人士普遍適合捐贈器官;至於各種組織的捐贈方面,眼角膜為80歲以下,長骨由16至60歲,皮膚則為10歲或以上。一般來說,僅在腦死的狀況下,才得施行器官捐贈(腦死佔所有死亡人數的 1%),而最適合捐贈器官的人,就是遇到意外或急病而死亡的病人;但因為這些都是突發的事情,家屬們沒有心理準備,所以就算是死者生前有捐贈器官的意願(如在病者身上找到捐贈卡),要家屬同意在這時刻捐出器官,會遇到一定的困難,最好的做法,就是捐贈者在生前對家人做足心理準備,不要忌諱談及「死亡」後的安排。

有人擔心如果表達了器官捐贈的意願,當被送到醫院時,是否會影響到照顧的醫療品質?事實是器官捐贈要等到所有救命措施都失敗,醫療人員與病患家屬開始討論死亡時,才會被提出的問題,所以表達了器官捐獻的意願,不會影響到應有的醫療照顧,同時自己可以指定自己想捐出的器官種類,醫院會尊重每一個人的意願。中國人有一個傳統的觀念,就是希望人死後有一個完整的軀體,而在決定捐贈器官時,親屬亦會擔心死者會否感受到痛苦,或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其實割除器官手術是由外科醫護人員在手術室中進行,全程都有麻醉科參與,過程會依照一般的醫療程序,醫生會把傷口縫好,並會慎重處理及尊重屍體,不會令損贈者外觀受損。

現今的醫學科技,對死亡這個過程還沒有充分理解,若依照佛教的看法,死亡不是剎那間的事,而是一個過程,人在死後進入「中陰」狀態時,還會留戀這個身體,所以在進行器官切割手術時,要充分照顧死者的感受。對於佛教徒來說,關於捐贈器官最常見的問題是「人在往生後把器官捐贈出去,是否會影響其往生淨土?」,聖嚴法師的說法是「一個人若發了慈悲心,發了悲願,捐贈器官是絕對不會影響其往生西方淨土的。即使人死了還有點體溫,但知覺通常都沒有了,如果捨不得,那是他意識上的捨不得,而不是他身體上的痛苦;如果知覺還在也沒關係,他已死了,如果他很歡喜把身體器官捐出來,意識上也就沒有什麼捨不得,自然就不會影響往生西方淨土了。」另一個困擾佛教徒捐獻器官的問題是「佛教主張人死後,不可以馬上移動、洗淨遺體,一般建議讓遺體要放置八至十二小時,然而這樣就會影響到器官捐贈。」,法師的講法是一個人如果生前已交代,在死後願意捐出有用的器官或已填寫器官捐贈卡,這是表示他心裡早有準備,所以即使死後有知覺,也會忍耐,因為他出於自願,願意捨身助人,因此而挪動遺體則是無礙的。證嚴上人的開示是「人往生後,六識已不起作用,只存第七、八意識。假如捐贈器官是出於亡者自願,那麼為了醫學上的需要而為亡者身軀做處理時,亡者的意識不會覺得難過,肉體上也不會感到痛苦。甚至處理的人也可以一邊這麼說:『你的肝可以救人、你的胃也可以救人……』讓亡者的意識更增歡喜。」祈竹仁波切則指出雖然在佛教的生死觀中,心識離開身體的一刹那才是生命的結束及中陰期的開始,在呼吸停頓及腦活動停止後,心識不一定馬上離開肉體(所以在佛法觀點上並未真正死亡),但在這階段中,肉體上的感官如視覺、聽覺及觸覺等已經不復運作,所以並不會感到痛苦,即使有人施手術切下器官而轉贈他人也不會令你感到肉體上的痛楚,所以你不需擔心。

捐贈器官在佛教修持上是一項大功德,雖然我們不能像佛陀往昔有捨身餵虎、割肉餵鷹之舉,但佛教徒不要為了擔心器官切割手術的安排,會影響到臨終時的修行,而放棄這個實踐「內財施」的機會。施捨身體是比施捨身外之物的外財要困難許多,有志於臨終施捨身體,不妨在平時從施捨身外之物做起,然後次第而進,就可避免像舍利弗往昔捐眼不成而退心之失。捐贈器官的善行基於悲心,而以悲心爲動機的行爲只會帶來善果,不可能帶來惡果。以悲心而令他人延續生命,肯定能令你的未來生得利益。

佛教徒的修行在於發菩提心,行菩薩行;如果是受了菩薩戒的佛弟子,請馬上行動(在香港,可以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處網頁登記),支持器官捐贈,好好把握這個切實執行三聚淨戒中饒益有情戒的機會了;這個行動可以突顯出菩薩戒的特性,同時展示了佛教積極入世的精神,不會再給人詬病佛教對社會沒有貢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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