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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宗乘即犯戒

香港作為漢族地區,佛教傳承亦以漢傳佛教為主流;南傳、藏傳早於數十年前已逐漸發展,日益興盛。然而,由於歷史、文化、種族等因素,加上過往某些學者的歪曲,導致部份漢人對南傳、藏傳佛教存有誤解,甚至加以誹謗,造作無邊惡業。諸經均載,謗法之罪,最為嚴重。尤其是漢人多修淨土法門,《佛說無量壽經》等明言,謗法及五逆者不得往生,故不可不慎!

某些漢人自詡大乘,貶低南傳佛教是小乘,誹謗後者不能解脫等等。這是因為誤解小乘、大乘的分別在於特定的義理及修持方法,但藏傳佛教認為兩者最主要的分別在於有否菩提心。

聖嚴法師《正信的佛教》也說:「除了理論境界上的發揮,北傳佛教超過了南傳佛教,在佛教的生活實踐上,北傳地區未必全是大乘的,南傳地區也未必全是小乘的;北傳的中國佛教,除了素食而外,沒有什麼比南傳佛教更出色,尤其在中國大乘佛學的成就,因了中國老莊思想所形成的玄學清談,在魏晉時代特別風行,所以上流社會的士君子們,也把佛學當做消遣及清談的玄理……事實上,天臺華嚴的思想架構,也多出於中國高僧的自悟境界,在印度的佛教思想方面,並沒有足夠的依據。因此,中國真正的大乘精神,從未普及到民間去過,更說不上成為中國民間生活信仰的依歸了。所以也有人說:中國的佛教乃是大乘的思想小乘的行為。」因此,南傳佛教不完全等同於小乘,現在佛教界都主張尊稱東南亞系統的佛教為上座部佛教。

人們習稱「小乘」的義理及修持,例如四聖諦、十二因緣、三十七道品等,並非小乘所獨有,而是所有佛法的基礎(三乘共法),大乘行者同樣須要修習。大抵這些基礎是佛陀對於初入道的弟子宣說,而初機者往往未能立刻發廣大心,才導致有人誤會「三乘共法」等同小乘。不過,只要懷著菩提心修持所謂的「小乘」法門,自然會轉化為大乘的成佛資糧;反之,缺乏菩提心修持「大乘」法門,則只能獲證小乘果位,甚至只得微許世間福報。

不謗宗乘,並非只是個別凡夫的主觀設想,而是佛陀聖言所制的規範!大乘的菩薩戒明文規定不能誹謗以修持四諦為主的聲聞體系、修持十二因緣為主的獨覺體系。

漢傳佛教的菩薩戒主要有兩種:《梵網》、《瑜伽》;藏傳佛教的菩薩戒則有龍猛與無著二種傳承。其中,《梵網》的真偽尚有爭論,姑且不談。藏地的無著傳承,即等於漢地的《瑜伽》菩薩戒,兩地共通。此戒有四根本墮、四十六惡作。輕棄聲聞乘與毀謗菩薩乘,皆列為惡作。

關於輕棄聲聞乘之惡作,玄奘譯《菩薩戒本》(原出《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載:「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菩薩不應聽聲聞乘相應法教;不應受持;不應修學;菩薩何用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聽聞受持,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何以故?菩薩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語。無違犯者:為令一向習小法者,捨彼欲故,作如是說。」

(如果受持菩薩戒的大乘行者這樣想、這樣說:「菩薩不承認聲聞乘一類的教法,不應受持、不應修學。菩薩聽聞受持、精勤修學聲聞乘一類的教法,有甚麼用?」這樣就是犯戒。為甚麼呢?菩薩尚且要精勤研究外道的典籍,更何況聲聞乘也是佛陀言教。如果是為了令心量狹小者,捨棄單一自利的想法,而指出小乘的不足,則不算犯戒。)

順帶一提,藏地的龍猛傳承菩薩戒,依據包括佛說的《虛空藏經》、《大密方便善巧經》,以及寂天菩薩的《集學論》。此戒包含二十根本墮、八十種惡作。其中,稱言聲聞乘無有義利,令他人捨棄聲聞乘修持,即是根本墮之一。

某些漢傳佛教徒,可能覺得沒受過菩薩戒,批評聲聞乘便沒有問題。其實,戒律所規範的行為,有性罪與遮罪之分:性罪本質就是惡業,沒受戒者做了仍有罪,受戒者做了則罪加一等,例如五戒中的殺、盜、淫、妄;遮罪本質並非惡業,受戒後做了才有罪,例如五戒中的飲酒戒。評擊聲聞乘,屬於毀謗佛法之列,當然是性罪,不論有否受戒都是惡業。

另外,一些藏傳行者不了解藏傳佛教兼具顯、密二宗,誤解只須修持密法,對顯宗教法不屑一顧。事實上,顯、密二宗是連貫的次第。暫且不說圓滿顯宗的修學才是密乘的具格弟子,為趣入密乘之門而接受灌頂之際,即須同時受持皈依、菩薩戒及三昧耶戒,因此也要遵從不謗聲聞之規範。何況,密乘三昧耶戒中,佛部誓句以及十四根本墮的第二項,均明言要恪守三律儀(別解脫戒、菩薩戒、三昧耶戒)。

再者,部份曲解藏傳佛教只有密宗、漢傳佛教只有顯宗的行者,還會胡亂吹捧密宗、貶抑顯宗。這是真正的密宗所不允許的,蓮花部誓句就是要受持一切聲聞乘、獨覺乘、菩薩乘、外內密乘教法;十四根本墮的第六項,正是不能毀謗聲聞乘、獨覺乘及大乘顯教。

經論明明說小乘、大乘顯宗、大乘密宗的層次有高下之分,為甚麼不能叫別人放下低層次的、追求更高層次?為何要制戒禁止那麼嚴重?下回分解。

※ 本文作者為香港能仁書院客座助理教授,本港多個藏傳佛教道場之譯者、幹事、顧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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