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無緣不相聚

(圖:網上圖片)

一般人說「無緣不相聚」,佛法中說父母與子女都是有緣和共業,彼此有父母子女的業,才能成為一家人。有緣才能受生作子女、有緣才能作父母,如果沒有這種業和緣不會來。若父母造作不增長感子女之業,或待受生者造作不感父母之業,或者福報不相稱,若沒有造那個因緣,也不能入胎。

《瑜伽師地論》卷第一:「若無如是三種過患,三處現前,得入母胎」。若是沒有「三種過患」、「三處現前」,就能成為一家人了。

又由三處現前,得入母胎:一、其母調適,而復值時;二、父母和合,俱起染愛;三、健達縛正現在前。

《中阿含經》卷第五十四.《二〇一.嗏帝經》:「復次三事合會入於母胎,父母聚集一處、母滿精堪耐、香陰已至。此三事合會入於母胎。」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阿毘達磨俱舍釋論》卷第六:「偈曰:乾闥婆。釋曰:三處現前故,於母胎中眾生得受生。何者為三?一、母四大調適有時,二、父母互起愛心和合,三、乾闥婆正至欲託生。」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六十九:「如〈契經〉說:『入母胎者,要由三事,俱現在前。一者、母身是時調適,二者、父母交愛和合,三、健達縛正現在前。』除中有身,何健達縛?前蘊已壞,何現在前?故健達縛即是中有。」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七十:「問:何故中有,名健達縛?答:以彼食香,而存濟故。此名唯屬欲界中有。」

接著說入胎的因緣。「又由三處現前」,處是指依處,胎生有情必須依止這三處,才能夠受生。入胎的那一剎那稱為現前。胎生這件事,和地獄、餓鬼、畜生不同,是要「三處現前」,才能夠「入母胎」,不「現前」是不成就。「入母胎」,誰入「母胎」?是阿賴耶識「入母胎」。就在這一剎那時,如果三處條件都具足,阿賴耶識才能夠去託生;那時稱為入母胎。如果這三處條件其中一種不具足,中有就不能入母胎。

「三處現前」這句話怎麼講呢?「一、其母調適,而復值時」。地獄是不需要有父母的,無而忽有,是化生。胎生是要有父母,他的母親四大要調和,沒有病,要「調適」。「而復值時」,又要遇見正要受孕的那個時候,不是時時都受孕的,排卵期可以受胎的時候才可以。這是一個「現前」。

「二、父母和合,俱起愛染」,這又是要這樣,父母不和合,沒起愛染,那也不行,也是不可以。

「三、健達縛正現在前」,說是母親沒有病,「父母和合,俱起愛染」了,中有也是要現前。

這樣子「三處現前,得入母胎」。

復無三種障礙。謂產處過患所作,種子過患所作,宿業過患所作。

沒有這三種障礙:「謂產處過患所作」、「種子過患所作」、「宿業過患所作」, 才能入母胎的。

云何產處過患?謂若產處為風、熱、廕之所逼迫,或於其中有麻、麥、果,或復其門如車螺形,有形、有曲、有穢、有濁。如是等類,產處過患應知。

「謂若產處為風、熱、廕之所逼迫」,「謂若」生「產」之處,若是母親的產處,「為風熱廕」的病「所逼迫」,癊就是痕跡的意思;另外一個解釋就是心病,這裏是說痕跡比較好,假如有這樣的病痛。「或於其中有麻、麥、果」或於其中長一些像麻、麥果那樣大的東西。「或復其門如車螺形」,或是產門的形狀如車螺形,「有形、有曲、有穢、有濁」,有不正常的形狀,有曲折,有污穢,有混濁。產處有這些毛病,中有就不能夠入胎的。「如是等類,產處過患應知」,如上所說這一類的毛病,就是母親這方面引起的產處過患應當了知。

云何種子過患?謂父出不淨非母,或母非父,或俱不出,或父精朽爛,或母,或俱。如是等類,種子過患應知。

「謂父出不淨非母」,是父親出不淨,母親沒有出不淨,這樣也不行。「或母非父」,或者母親出不淨,而不是父親。「或俱不出」,或者父母兩個都沒有出不淨,這也不行。「或父精朽爛」父親的精子朽壞爛掉,「或母」母親的卵子有問題,「或俱」,或者是父精母卵二者都有問題。「如是等類」像這一類父精母卵的問題,「種子過患應知」,稱為種子過患應當了知。

韓清淨《披尋記》:「種子過患者:此中種子望義假說。如穀麥等望能生芽,假名種子,非親生彼而得種名。此亦如是。以異熟果從自種生,非離戲論及業熏習,別有種子可得故。」

父母的所遺出來的不淨,叫做「種子」。此處所說的「種子」,這是假說假名為「種子」而已。此處所說的種子相對於增上受生的道理而假說。像穀麥等對望能夠生芽,就假名為種子,並不是說它能親生芽而稱為種子。

異熟果是從自類種子所生,真實的「種子」,是眾生本身的名言熏習,就是阿賴耶識裏面的「種子」,才是「種子」。離開了名言熏習、業熏習之外,另外沒有「種子」。

云何宿業過患?

甚麼叫做「宿業」的「過患」呢?就是過去造的業,有問題,有障礙,不能夠入母胎。

謂或父、或母不作、不增長感子之業,或復俱無。

「或」者是「父」親,「或」者是「母」親,或者是「不作」;或者作了,而沒增長,結緣結的不夠。「感子之業」,能感得一個子女的業力。沒造這個業,或者父親不造作、不增長,或者母親沒有造作、不增長,「或復俱無」,或者父親、母親都不造作、不增長感得子女的業力。

或彼有情不作、不增長感父母業。

「或彼有情」,或是這位有情沒有造作或增長感得父母的業力。他沒有造作,或者造了而沒有增長。造而「不增長」,雖然有了這個業,但是這個業力量不夠,那也不能夠感父母業。

這裏的意思就是針對某一個人來說。某甲和這個人結了緣,例如他本來要當這人的子女,但是緣結的不夠,那就不能以他為父親、為母親。

或彼父母,作及增長感餘子業。

或是他的父母造作以及增長感得另外的有情來作他的孩子,這個中有就沒有機會入母胎了。

或彼有情,作及增長感餘父母業。

這是又一種差別的情形。這個中有本來要到這裏投胎,但他是作了及增長了感得另外有情為父母的業,那也不能在這父母這裏投胎。

所以眾生結緣,人與人結了緣的時候,不想給他做兒、做女還不行。結了緣的時候,他就是要給你做父母,你要給他做兒女的。沒有結緣勉強也是不行的。

或感大宗葉業,或感非大宗葉業。

「宗」者,族也。「大宗」在一個族姓裏邊,最有權威的人。「葉」是世代的意思,一代一代的傳下來。「葉」當做事業講,一事一事的傳下來。生大宗葉,就是出生在望族世家、富貴的人家。

或者是這個中有造作了這種業,這種業能感得「大宗葉」的「業」,這不是一般的人家,這是望族世家,而中有的父母這裏卻不是望族世家,條件不合,中有不能去投胎;或者是中有造的業是能「感」得「非大宗葉」的「業」,那就不能到「大宗葉」那去投胎。

這是種種的差別,福報不相稱,若沒有造那個因緣,也不能入胎。

如是等類,宿業過患應知。

這些差別的情形叫做「宿業過患應知」。中有的父母及此中有,他們彼此過去所作的業不能互相感得當父母子女。彼此的因緣不夠,對望於不隨順入胎,叫做「過患」。

若無如是三種過患,三處現前,得入母胎。

中有要「入母胎」時,母親要健康,父母親有愛染心,中有正現在前,父母的種子沒有過患、業力剛好、福報相稱可以感得互為父母子女,父母子女關係的緣,建立得剛剛好才會來投胎。

「若無如是三種過患」,也「三處現前」了,中有就「入母胎」了。

學習佛法,就會明白,互為父母子女,都是自己造作的業而來的。為甚麼父母會生下他?為甚麼他有這種父母?為甚麼他有這種子女?這都是彼此過去所作業感得的果報,知道如此,就不會怨天尤人了。

分享:

訂閱
通知
guest
0 評論
Inline Feedbacks
查看所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