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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述《法華玄義》的判教思想,並通過智者大師判教的原則,嘗試探討其意義和價值(下)

續上期

2. 智顗在《法華玄義》判教的原則

佛在涅槃前,囑咐阿難以及諸大弟子:在每部佛所說的經典開首,都加上「如是我聞」一語。[1] 李葛夫老師在其講義上,指出這涉及人類的思維及言說概念。以人類這可稱為「實在的語言」 (language of existence)去詮述的義理,必定是趨向實體性的,也就是執常執我的。佛採用了一種特殊的語言方式,他避免用主動的語態來說法,同時採用了「過去分詞」來避免在時間上陷入過去、現在、未來的實在性,將一切執常的可能,轉向於暫時性。這種佛教的語言,可稱為「變動的語言」(language of becoming)。這種模式亦使後來學佛者明白「緣起甚深」的道理。唐君毅先生在《哲學論集》亦提及此義:「然佛經載佛之說法,則恆先說佛於何時、於何地、對何等人眾、以何旨意等因緣而說法。[…]則無因緣亦不須說法。佛不無故而說法,佛徒亦不當無故以言說,[…]故為說必待因緣,而未說之先亦須先說所以說之因緣,[…]正所以使人於聞說之後,更不留說,而說如未嘗說,而實無異少一說,以成其實無說也。」

從李老師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佛陀的教法不是不變的實體,而是針對不同的因緣而施教,這也符合了「緣起」的原則。不同的因緣,在《法華玄義》成為智顗判教的三項原則:「教相為三:一、根性融不融相,二、化導始終不始終相,三、師弟遠近不遠近相。」他藉此讓人看到《法華經》與其餘諸經的分別,亦突顯了《法華經》的殊勝。

2.1) 根性融不融相

此原則主要針對佛陀說法時所教化對象的根器。佛陀每個開示會因所化的對象不同而有

不同的講法。「『融不融』的根性是指執著或不執著三乘差別的眾生而言,不執著三乘者,乃能得聞一佛乘之深義,而如來以三乘方便引導眾生入於一佛乘,且唯以佛乘滅度眾生的道理,是到了《法華經》時方才宣說的道理。」[2]

2.2) 化導始終不始終相

此原則主要針對佛陀說法的目的。如果只是「就單一的時機、對象,[…]在特定時空下的獨立事件,為所謂的「當機益物」,只是得到權宜方便的救度而無究竟之滅度;[若是]一切教法之度化眾生的種種差別,[屬於]橫亙過去、現在、未來,為一始終圓滿的教化體系,[…][佛始終的化導],必須包含一切根機的眾生,同時也必須以佛道之完成為終極之度化。」[3]

2.3) 師弟遠近不遠近相 [4]

「這項是把佛陀說法教化由今生現世,擴至[…]無窮的前生,[如]《法華經》[提到:]「我實成佛久遠」;另外,說法者包括佛陀和其他可能在三生證悟的一切諸佛與其弟子。由此分出以一期生死為教化眾生的經教,以及在久遠以來一切諸佛度化一切眾生所採用的方法及內容,即是《法華經》。

總結

佛陀體悟緣起而成佛,但他在這一世的不同時期說法,因應對象和事件而有所差異。由於每次說法都是隨緣而起,所以有關連的主題和內容可以在不同時期出現,造成後來結集的佛典像有高下出入而不一致的許多層次;尤其佛教傳來中國的次第,並不是依照其在印度的發展次第,判教的需求更形重要。智者大師整理前人的經驗,加上自己獨特的創見,以五時八教判別經教,給予分類和定位,並判明《法華經》與諸經之不同,對中國佛教思想史上貢獻良多。

(完)


[1] 龍樹菩薩《大智度論》卷二:「過去諸佛經初皆稱是語,未來諸佛經初亦稱是語,現在諸佛末後般涅槃時亦教稱是語。今我般涅槃後,經初亦應稱『如是我聞:一時』。是故當知是佛所教,非佛自言『如是我聞』。佛一切智人,自然無師故,不應言『我聞』。若佛自說『如是我聞』,有所不知者,可有此難。阿難問佛,佛教是語,是弟子所言『如是我聞』,無有咎。」

[2]參考郭朝順:《智顗「五重玄義」的佛教詮釋學》

[3]同上

[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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