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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菩薩地》的善慧施(上)    

(圖:Pixabay)

1. 前言

「善巧」是大乘的重要論述,強調慈悲與智慧在菩薩修學過程中的應用,《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施品》闡述菩薩善巧行施的原則與方法。現今社會,人們對「施」大概有一套普遍的想法,認為布施就是好人好事的體現,亦簡單表達為「施比受更有福」就是布施的理解。此中道理淺白易明亦絕非有誤,然而這與大乘佛教對於「施」的論述,其實存在頗大落差。

〈施品〉中深入討論大乘佛教所主張的「施」及其實踐的含義,重點指出如何把慈悲與智慧融入施行之中。文中從菩薩的角度討論恰當的「外物」施與,當中談到種種施行的情況及分析。本文以此為題將論中文義 [1] 歸納整理(表一),把菩薩施行從古代文字的描述帶進現代生活的應用上,在利他的同時亦成就自身素養的提升。

2. 「施」義

「施」又名「檀那」,是梵語 dāna 的漢語音譯,意謂離慳、給與等。在〈施品〉的定義是「於自身財無所顧惜,能施一切所應施物,無貪俱生思,及因此所發能施一切無罪施物身、語二業,安住律儀⋯⋯」[2]  此中要義是與「無貪」俱起的「思」,「無貪」是善心所,屬三善根之一,而「思」心所即行為的動機,也就是說與「無貪」同起的動機就是驅動「無所顧惜」、「能施一切所應施物」等布施行為的核心。如是無貪之施,不管是財物或能力的捨與,甚至是難行的布施,亦無阻行者所發之善。

另一個提到的要義是「離諸過犯」,施行的實踐應配合正知正見,依佛所教即「無罪」之行,如是「安住律儀」方能成就自利利他的施行。〈施品〉強調「又諸菩薩,不以惡慧而行布施,常以巧慧而行布施。」[3]  菩薩之諸所作善當與巧慧同起。無正知見惡慧易生,無善巧慧力則施行難成,可見佛教所描述的「施」跟今日人們所行的「施」其實差異頗大。掌握「施」之含義,能增世間福樂,又長出世間智慧,乃福慧雙修之行,是學佛者之門徑。

3. 善慧而施

所謂「善巧」乃大乘思想的重要論述,從字面義謂善良巧妙,依佛學解釋「善」是梵語 kuśala 的意譯,有「好 (good)、對 (right)、合宜 (proper)、福 (welfare)」等基礎意思,其定義為「能為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為善。人、天樂果雖於此世能為順益,非於他世,故不名善。」[4]   佛教認為「善」是隨順一些能引發今世利益及他世安樂的行為,但局限於人間或天趣美好福樂的事情上,僅屬現世之順益,若不能令未來世同得安樂的行為,皆不名為「善」。至於「善巧」的梵語 kauśalya 意謂「福 (welfare)、技巧 (skilfulness)、熟練 (experience)」等,與 kuśala 有同源義但加添了「巧」的意思。

如是「善」等同於好的、對的,能感此他二世利樂的行為,而「善巧」就是以合宜、巧妙的能力去實踐一些能引現世利益與未來世安樂的行為。大乘思想以自利利他作為實踐重點,於是「善巧」的整體的意思,就是指菩薩以各種善品質素配合準確的判斷力,運用巧妙的方法為有情及自身帶來此世和未來世的利益與安樂。

故「善巧」若放在日常生活之上,菩薩運用得宜即能成就恰當的利他行為,也就是佛教所謂的「善慧力」。經過長時的聞思修學,菩薩將這「善慧力」不斷提升,為饒益有情發揮到極至,此即諸佛菩薩的大智大慧。由凡夫菩薩的隨順之行至成佛的圓滿慧力,當中經歷的修習就是菩薩行者所必由之過程。

所以,將「善慧」應用在「施」行之中即菩薩修學的基礎之一,〈施品〉舉出三十一種「施」行的情況分析(表一),以此引導菩薩行施時所應有的心態和判斷等。能在艱難的情況下作妥善抉擇及利樂有情的安排,是菩薩善巧行施的智慧流露。下文將這三十一項內容歸納成「正知見」、「慈悲」、「善巧」、「平等」、「應無所得」五點理解,作為適合日常應用的布施原則以及至隨順施行的方法。

表 一

〈施品〉論文重點整理義理歸納
1. 又諸菩薩終不侵奪父母、妻子,奴、僕使,親戚、眷屬,所有財物持用布施,亦不逼惱父母、妻子,奴婢、僕使,親戚、眷屬,以所施物施來求者。不侵奪正知見
2. 又諸菩薩以其正法,以無卒暴積集財物,而行惠施;不以非法、不以卒暴,亦不逼迫損惱於他而行惠施。不迫害正知見
3. 又諸菩薩若在諸佛聖教出家,終不違越所有學處,而行惠施。不犯戒正知見
4. 又諸菩薩行布施時,普於一切有情之類,起平等心住福田想而行惠施,終不分別怨、親、中庸,有德有失,劣、等、勝品,有苦、有樂品類差別。不偏見平等
5. 又諸菩薩如先所説如先所許,終無減少施來求者,唯有施彼或等、或增。不欺惑正知見
6. 又諸菩薩終無先許勝妙財物後施下劣;唯有先許下劣財物,若有勝妙後施勝妙。不欺惑正知見
7. 又諸菩薩不以異意,不以憤怒撓濁之心而行惠施。不瞋恚平等
8. 又諸菩薩終不施已而自稱讚數數告言:「我於汝所曾行如是如是惠施,攝受長養濟拔於汝。」不慢平等
9. 又諸菩薩於卑賤者行布施時,尚無不敬撩擲而與,況於有德!不慢平等
10. 又諸菩薩若來求者安住種種毀犯邪行,掉舉、躁擾不自防護,專行罵詈、瞋忿、呵責,終不於彼暫起邪行帶厭倦心而行惠施,唯即於彼了知為諸煩惱所媚,令改本性,深更安住憐愍之心而行惠施。同理思惟慈悲 善巧
11. 又諸菩薩不由惡見,妄有執取而行惠施,謂如廣大暴惡祠祀,不計殺生布施為法,亦不妄取吉祥瑞應相應相狀而行布施。正勝解正知見
12. 又諸菩薩終不妄計唯一切種極善清淨而行惠施,即是世間及出世間離欲清淨,唯審了知所行布施,但是離欲清淨資糧。正勝解正知見
13. 又諸菩薩不觀其果而行布施,一切布施皆為迴向速證無上正等菩提。不求果應無所得
14. 又諸菩薩如實了知一切品類所行布施,一切品類施果異熟,深生信解,不由他緣非他所引而行布施。謂施飲食,能感大力;施諸衣服,能感妙色;施諸車乘,能感快樂;施諸燈明,能感淨眼。如是等類廣説應知。正勝解正知見
15. 又諸菩薩不為怖畏自身貧窮而行布施,唯由悲愍眾生意樂而行布施。不畏難慈悲
16. 又諸菩薩於來求者,終不施與不合儀物。謂施出家者餘殘飲食,或諸便穢、洟唾、變吐、膿血,不淨所雜所染。又不告白不令覺知,如棄捨法施糜飯等,謂不食葱者,施以葱雜葱染飲食;不食肉者,施以肉雜肉染飲食;不飲酒者,施以酒雜酒染飲食。或復處置不合儀式所有事業而行布施。如是等類不合儀施,菩薩不為。合儀恰當正知見
17. 又諸菩薩不令求者數數來求,往還親附隨順繫屬,稽留疲倦然後方施,唯暫來求即便施與。不欺惑正知見
18. 又諸菩薩不依世間名聲讚頌而行布施,不依於他反報恩德而行布施,不依帝釋、魔王、輪王、自在等果而行布施。亦復不為誑誘他故而行惠施,謂欲令他國王、大臣,城邑、聚落,諸婆羅門、多饒財寶長者、居士,大富商主、施者、施主知我行施,定當恭敬、尊重、讚歎,供養於我故行惠施。不求報應無所得
19. 又不狹劣而行惠施,謂財雖少尚廣心施,何況財多!無量心平等
20. 又不誑他而行惠施,謂先於彼少行惠施,令起愛著令親附己,然後傾滅。不欺惑正知見
21. 又復不為乖離於他而行惠施,謂我以施乖離村邑,村邑一分,乖離國土,國土一分令背其主而來屬我。不離間正知見
22. 又諸菩薩翹勤無惰,起策具足勇銳自嚴,先自行施、後勸他施,非自懈怠,策他勤施。精進正知見
23. 又無量眾問集來乞,如實了知持戒、犯戒,隨其長幼以次而坐,從上至下周旋往返,窮諸施物分布與之。善觀察巧慧
24. 又諸菩薩現有無量廣多財物,終不行於有量之施。無量心平等
25. 又諸菩薩不損惱他而行惠施,謂不訶罵、捶打、恐怖、毀辱、縛害、拘禁、斫刺、驅擯於此而施於彼。不損惱慈悲
26. 又諸菩薩施前意悅、施時心淨、施後無悔。樂善慈悲
27. 又諸菩薩不以諂詭而行惠施,謂終不以非實末尼、真珠,琉璃、珂貝,璧玉、珊瑚等寶,而施希望真實寶者。不欺惑正知見
28. 又諸菩薩所有財物若少、若多,無不運心先施一切,後來求者,如取自財,菩薩與時如還彼物。不執取平等
29. 又諸菩薩應時而施不以非時,自他淨施非不清淨,合儀而施不以非儀,無亂心施不以散亂。合儀恰當正知見
30. 又諸菩薩見來求者終不嗤笑、亦不輕弄,亦不令其而生赧愧[5],亦不顰蹙[6],舒顏平視前笑先言,終不稽留疾疾而施。不慢平等
31. 又諸菩薩他雖不求,自恣求者,必有所求稱須而與,常開求者歡情自取。善觀察善巧

(待續)

延伸閱讀:

為自己的死亡作好準備──《瑜伽師地論》帶來的啟示


[1]    大正30,頁506c02-507b24。

[2]    大正30,頁505b06。

[3]   大正30,頁507b25-26

[4]    《成唯識論》大正31,頁26b12。

[5]    赧愧:因羞愧而面紅。

[6]    顰蹙:眉頭深鎖,神情憂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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