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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模糊的「當下」——正念禪修的新理論「餅乾模型」(四)

(續上期)

被覺知的對象:認知  

原文中,「心」的內容頗複雜,但若能掌握佛經的根本要領,它所描述的,不外乎三類。第一類是貪、瞋、妒等等負面情緒;第二類是理性的毛病,如:痴等等;第三類是除了以上的其他心理作用。請讀者注意,第一第二類都是描述負面的心理因素。此時正好接著剛才那觀察「佛經中的概念⋯⋯偏偏被視為負面」,解釋一番背後之原因。 

佛經的內容其實有分成四大類:第一類是所謂真理,時空不同,內容也不會有所變遷;第二類是按對象性格能力而轉變所述,例如對著工作狂會說如何放下、面對花心公子會說一個溫暖家庭的好處;第三類只是讓聽者生起善心,譬如放生積福。第四類則只是陳述世間的現象、風俗之類,例如地理。 

以上所述的四大類之中,《念住經》中的負面心理作用,是哪一類?是金科玉律?是因人而異?乃至佛經龐大的負面文字,到底是屬於那一類呢? 

千萬人均認為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第一類,實質不然,負面的文字記載是屬於第二類,是為特定對象而說的話。因為《念住經》的聽眾是僧人,若遇上對象是普通民眾,內容會變成貪心、慷慨、仇恨、愛心、妒忌、欣賞等等情緒變化。換言之,以持平心態來閱讀,「心」的第一大類「負面情緒」實質已包括正面與負面的情緒,依我的用語,就是情感。「心」的第一類可歸入「情感」,與「受」同屬一類。 

順著這思路,被觀察的心的第二大類「理性的毛病」:痴,實質也包含了正面的思維、認知。至於第三類的「心」,除了情感、認知的心理因素,到底如何詮釋更好?此刻輪到第二部佛經登場《大乘廣五蘊論》,其中所言道的,正是佛經中非常基本的概念。 

被覺知的對象:意志 

近年我們聽過九型人格、MBTI 等等的分類法,其實佛經也有好幾種,或傾向心理,或傾向生理,或是物理等等,這些用詞均多得《佛法概論》的現代用語,不然筆者仍是自圓其說地沉醉於古文中。如今我們在討論心理為多,那我就借用「五種聚合」,至於古語「五蘊」等等,在這我就不再陳腔舊調,因為千萬人都已寫了不知多少億字,都在兜兜轉轉。對此,筆者已視之為「放牛吃草」。 

「五種聚合」是指每個人都有五部分,分別是身體、感情、認知、意志和主意識。物質只佔一席,餘四皆是心理狀況。身體、感情和認知,已在《念住經》中視為被觀察的對象;餘下的意志,正好配上「心」的第三類別。[1]

意志是指推動語言及行為的心理狀態,城市語言即「hea/chur」。意志可以由認知、情感、感官,及過去的意志而引發。 

舉些例子來說,經過思考而來的意志,如:商討計劃後而定下市場策略而執行,也包括深思熟慮後決定擱置計劃。由於觸動情感而引發,如:喜歡對方的溫柔體貼而決定追求,也包括相反的,因為受不了對方某些缺點而退場。經過感官而產生的動力,例如:吃過一次壽司而一次又一次地買來吃,即使大排長龍;反之,也包括吃過一次榴槤,嘔心而永遠不會再吃。從之前的意志累積而來,如所引發的滿足、成就與使命等等而一再引發動力。 

以上簡述,希望可讓讀者得悉意志、情感、認知三者心理狀況各有不同。接下來,要問一個最後一個問題:「主意識」也是心理狀況,為何不把他也歸入「心」的第三類中?答案很簡單,「主意識」就是經文中所說的「觀」,即負責觀察或覺知的主體,這在之後篇幅會有更耀眼的詮釋,不會讓讀者失望。換言之,意志就是心的第三大類。結合三部著作的內容,配以現代詮釋,「主意識」覺知的對象有四者,分別是「身體、情感、認知、意志」。圖表亦依此作進一步的簡化。

不再模糊的「當下」 

現在,可以解答早前章節所提出的問題。 

「當下」發生的一切都要覺知?都要注意?大腦浮現出來的慣性評價也需要注意嗎? 

到底,定義中所言的「當下」包括了甚麼? 

如今,當下的範圍不再含糊,分別是身體、情感、認知、意志。如從操作層面來說,一個普通人不太可能完全覺知當下一切,特別訓練正念時,都只會集中覺知某一區。例如掃描全身是覺知相對靜態的身體;正念進食時也是覺知身體,集中在食物與舌頭的味蕾及觸感;正念呼吸也是覺知身體,集中在氣流經過鼻孔或鼻端與上唇間的觸感;正念步行,則覺知動靜的身體肌肉變化。而喬博士的「正念」定義,可以據此補充而變得更具體及清晰: 

有意識地、不加評價地覺知當下的身體、情感、認知、意志。 

為方便理解和操作,筆者將覺知與四者的關係轉寫成一個圖像,來代表被覺知的對象沒有次序之分,可以同時被覺知,也可以分別被覺知。此圖圓型,有人稱之為「餅乾」,有人說更像「pizza」等等。對此筆者還沒有定案,讀者也儘管提議,而之後的內容,我就暫用「餅乾」二字,以方便討論。 

待續) 


[1] 古來確有把意志成為大部分心理狀態的容器,但我在這的定義及分類,與他們的思路不盡相同,無需牽強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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