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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念及重罪輕受──《佛母大孔雀明王經》的經文啓示(上)

(圖:網上圖片)
(圖:網上圖片)

《佛母大孔雀明王經》於佛法中雖屬「事門」,然而其中涉及教理甚多,讓我們在這裏來探討一下,經文的啓示。

一、憶念及重罪輕受

本經卷上曰:「阿難陀,此佛母大孔雀明王心陀羅尼。若復有人,欲入聚落應當憶念;於曠野中,亦應憶念;在道路中亦常憶念,或在非道路中亦應憶念;入王宮時憶念,逢劫賊時憶念,鬪諍時憶念,水火難時憶念,怨敵會時憶念,大眾中時憶念,或蛇蠍等螫時憶念,為毒所中時憶念,及諸怖畏時憶念,風黃痰癊時憶念,或三集病時憶念,或四百四病一一病生時憶念,若苦惱至時皆當憶念。」

何謂憶念?《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三云:「言憶念者,於所觀察一切法義能不忘失,於久所作久所說中能正隨念。」《大莊嚴經》卷一:「何故憶而不忘失?答曰:以有念覺與心相應,便能憶念三世之事而不忘失。」《華嚴大疏鈔》三十四上曰:「攝法在心,故名憶念。」

從這段經文中,讓我們探討「憶念」之深意。

《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

這是以母子關係比喻十方一切如來,憐憫眾生,就如慈母思念子女一樣,絲毫不摻雜任何私心。但是由於孩子的愚昧任性,沒有珍惜這偉大的母愛,離家甚遠。倘若母子思念之情同樣迫切,將會永不分離。這個比喻說明眾生由於長久流浪生死,佛一直在想念度脫眾生;然而眾生因為業障太重,暫時與佛無緣,佛也難以救度他們。如眾生也像母憶子般渴求佛法,不捨不離地遵照佛陀教導,努力修行,將會超脫六道輪迴,離苦得樂。

所以經文繼續說:「何以故若復有人,應合死罪以罰物得脫,應合被罰以輕杖得脫,應合輕杖被罵得脫,應合被罵訶責得脫,應合訶責戰悚得脫,應合戰悚自然解脫,一切憂惱悉皆消散。」

經文意思是:應該被殺害的,藉由棍棒或賠款處罰而釋放;應該被棍棒或賠款處罰的,藉由輕打;應該被輕打的,藉由被罵;應該被罵的,藉由責備;應該被責備的,藉由顫慄;應該顫慄的,自然而釋放了,所有因此而來的憂慮煩惱都消失。

為何由死罪一直到被罰、輕杖、被罵、訶責、戰悚、自然解脫?在佛教來說,因果定律又如何解釋呢? 

《法苑珠林》云:「但所造業有輕有重,若論輕業,事懺亦滅;若論重業,有可轉者,亦能轉重令輕,謂三途業人中輕受。」

《莊嚴王陀羅尼咒經》:「若復此人由先惡業,財命色力內外所資悉皆短乏,所求不遂親愛別離,國土荒殘王賊衰難。由此經力現身輕受,或暫頭痛或得惡衣惡食,或遭罵詈及餘毀辱,往諸業障即自消除。」

聖嚴法師對於重罪輕受與定業難轉之論,曾有開示:

「從佛教的立場看,『惡有惡報,善有善報』是正確的因果觀念。但是,從因到果必須有因緣的配合,所以,有時候犯了重罪,也有可能只受較輕的果報。可見,因與果的關係並非一成不變的,從因至果之間,會受到其它各種因緣的影響。例如說,同樣是一粒稻種,由於播種的時節、土壤、肥料,以及人工配種等因素的不同,結果就會造成不同產量、質量、品種。任何現象都不會出自於孤立的因及孤立的果。……」

家師觀成上人在講經時,常常以打球的方式去解說因缘果報:當打球時,發球手把球打向前方,在前往的途中,忽然有人用手或物件碰向該球,那麼球就會轉移了其前去的方向,落下的地點及力度便會更改,效果完全不同了。

由此可見,我等末法眾生,根機淺薄,迷惑障境,心力羸弱,唯有昂仗佛力,由佛力引發自力。故需時刻不離修行,以佛力、法力、自心本具之力,三法契合,才能遠離惡境,業障消除,邁向菩提正道。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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