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啟超(1873-1929年)在〈說《大毘婆沙》〉[1]一文中,分述了「一、大毘婆沙之結集」、「二、大毘婆沙內容略說」、「三、大毘婆沙之傳譯」、「四、毘婆沙研究復活之希望」。《大毘婆沙論》[2]是廣釋迦旃延的《發智論》[3],此為史家稱為「第四結集」的成果。
在「大毘婆沙之結集」一段中,梁啟超表述:「(今本每卷末皆有『說一切有部發智』七字)然此非私家著述,乃當時佛教正統派(說一切有部分),以團體之公意,受時保護,經正式的公開研究,用極鄭重之形式,泐為大典。[4]」這是指出佛典是人類共有的寶貴資料,不是私家著作,可見他存公心,正合佛家精神。
最後以「毘婆沙研究復活之希望」,說明了他的佛學觀,亦是他的世界觀,或說是他的心聲是「利他」,亦是他的治學心得。在此,總結了六個觀點[5],他說:
「第一、吾輩確信佛教能使全世界人類得大饒益,然欲使佛教普及於今代,非將其科學的精神力圖發展不可。質言之,則當從認識論及心理學上發揮而已。而『毘婆沙』則其淵藪且其關鍵也。」
第一點,梁氏以堅定的信念,認為佛教的教義使全世人類得到心靈上的豐饒及富足。要讓佛教教義普及化,便要配合「科學精神」。這裏指的「科學精神」是秉持理性信念、思維方式與態度,核心便是「實事求是」。直接說,「認識論」與「心理學」兩門科目最能發揮這精神。「認識論」就是探討知識本質、起源、範圍、可能性、正當性的哲學分支,這是從佛教義理認識客觀世界。「心理學」是認識心理現象、思維過程、意識與行為等內容,梁氏指用它來了解佛教義理透視主觀世界。而「毘婆沙」是佛教註解「經」書的名,即所謂「論」,這也是文化學術的匯集處,《大毘婆沙論》便成為一個理解佛義的關鍵所在。
「第二、佛教之根本義,本以智慧為解脫之法門。《婆沙》所教,有塗轍可循,最中正無弊,吾輩若欲得確實之基礎,宜守此漸法。」
第二點,佛教的根本教義,在於以「般若」,即「妙智慧」作為解脫法門。《大毘婆沙》所闡釋的內容,正是讓學人有跡可循,絕對不偏不倚、公正無私,並且沒有弊端,使我們獲得確實的良好基礎,從而漸漸了解佛理。
「第三、若治大乘法相宗者,則必須取途於《婆沙》。否則對於唯識《顯揚》、《攝論》諸書,不能得其淵源,往往無從索解。」
第三點,梁氏指出要學習大乘法相宗,必須以《大毘婆沙》作為入路,否則在學習唯識宗《顯揚聖教論》[6]及《攝大乘論》[7]時,不容易知其淵源所在,在理解其中義理時,或難掌握重點。
「第四、即治他宗者。若對於法數名句,無相當之智識,則所謂『杜撰般若籠統真如』之弊,必不能免,或因此而益增邪見。此惟治婆沙最足以藥之。」
第四點,除了唯識外,學習佛教其他宗派時,如果對於「法數名句」,即指名相數量分類[8]。如「無明與疑」(卷三十七)「世俗與勝義」(卷七十七)等,沒有智慧的識見,便很難契悟真理,於是出現「杜撰般若」[9]「籠統真如」[10]等疑惑,反而益增不正確的見解。梁氏認為以熟讀《大毘婆沙論》,便能解決此問題。
「第五、治泰西哲學及心理學者,必須兼治《婆沙》,以其所發明者多為歐美人所未逮也。吾輩若能聯合兩者為比較的研究,必可以新有創獲以貢獻於人類。」
第五點,研究西方(泰西)哲學與心理學者,亦必須兼學習《大毘婆沙論》,因為歐美人與佛教的思維方法有差異。如果將兩者最好的內容作比較及研究,必定有創新的思維對全人類作出有利的貢獻。
「第六、治宗教史或哲學史者,尤當以《婆沙》為鴻寶。蓋此書不惟將當時佛教各派之學說廣為徵引而已,即諸外道之教義,亦多所網羅。吾輩苟能分類爬剔,則印度思想之全部,皆於此可見。」
第六點,梁氏認為研究宗教史或哲學史的學者,特別應當把《大毘婆沙論》視為珍貴寶典。因為此書不僅將當時佛教各派的學說廣泛地徵引,還把各種外道的教義,亦多方面蒐集及記錄下來。如果我們能夠把其中內容爬梳及篩選後,則全部印度思想,皆可見於此。
由此觀之,梁啟超將佛教根本精神與般若智,從宗教信仰擴展至人類共同精神寶藏。以「科學精神」貫穿佛教義理、哲學、心理學等學術領域,連接了印度、中國、歐美等不同地域的思想系統,綜合地把佛教出世精神轉至入世的無分別心,實在於他貫徹了「利他」的大乘精神。
延伸閱讀
[1] 梁啟超,〈說《大毘婆沙》〉,《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95冊,1978年,頁277-296。
[2] 《阿毘達摩大毘婆沙論》,簡稱《大毘婆沙論》,唐玄奘譯出二百卷,此論主要註釋《阿毘達摩發智論》,《大正藏》No.1545。
[3] 《阿毗達摩發智論》,簡稱《發智論》,《大正藏》No.1544。
[4] 梁啟超,〈說《大毘婆沙》〉,《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95冊,1978年,頁277-278。
[5] 梁啟超,〈說《大毘婆沙》〉,《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95冊,1978年,頁295-296。
[6] 由印度無著菩薩所造,唐代玄奘法師奉詔譯出的《顯揚聖教論》 ,共二十卷,這是解釋《瑜伽師地論》的綱要書。
[7] 由印度無著菩薩所造,《攝大乘論》是建立大乘唯識學派理論體系關鍵著作。
[8] 「法數」指名、句、文身等名相數量分類。「名身」為多名聚集,表自性; 「句身」為多句聚集,表差別; 「文身」為多文(字母)聚集,為名句之所依。這些是構成語言以詮釋義理的基礎術語。
[9] 「杜撰般若」是指或對大乘經典產生疑惑,或懷疑是後人假造,或懷疑非佛親說,或對佛教智慧的誤解。
[10] 「籠統真如」,意指不求甚解,對教理含混不清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