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指「出家人」:帶你重新認識「僧」的本意與定義

(圖:Pixabay)

「僧依戒住,僧住則法住」。「僧」是梵語「僧伽」的簡稱,意譯為「和合眾」,即指信奉佛陀教義,修行佛陀教法的出家人;亦指奉行「六和敬」,「和合共住」的僧團。

在佛教尚未興起以前,「僧伽」一詞早在古印度的社會中普遍使用。當時由於工商業的蓬勃發展,富人們於是依職業性質組織許多不同的團體,如同現代的「同業工會」,這樣的團體,即名為「僧伽」;乃至當時所有的政治體制,也都稱為「僧伽」。這些在社會上通用的名稱,後來被宗教團體吸收、引用。及至佛陀證悟之後,不忘出家的本懷,隨即展開弘法度眾的工作,至鹿野苑度化憍陳如等五人出家修行,佛教僧團(僧伽)於焉成立。

由此可知,「僧」含有「群眾」或「聚」的意思。如《中阿含‧教化病經》載:「有若干姓異名族,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從佛學道,是名為眾。」另《大智度論》卷三載:「僧伽,秦言眾,多比丘一處和合是名僧伽。譬如大樹叢聚,是名為林,一一樹不名為林,除一一樹亦無林;如是一一比丘不名為僧,除一一比丘亦無僧,諸比丘和合故僧名生。」

因此,佛教以四位以上的出家人在一起辦道,而且是有組織、有系統、有紀律的修行團體,則稱為「僧伽」。

僧伽又名「僧侶」或「海眾」等。《帝釋所問經》說:「若人一念誠心皈依僧伽,彼人得大安穩。僧伽威德,無晝無夜,保護眾生也。」僧的定義不論是指「僧人」或「僧團」,總之,「僧」是三寶之一,是在家佛弟子的指導者,是佛法住世的象徵,是割愛辭親,捨離世樂,信受佛陀教法,依教奉行而入聖證果的人。

「僧」是續佛慧命,傳揚佛法,具足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的聖弟子。唐太宗說:「出家乃大丈夫之事,非將相所能為。」《諸德福田經》亦列舉出家僧眾具有五種淨德。出家能長養善法,滅除惡法;出家能捨權位,能耐飢苦,有十八種難行能行的功德。因此,《大寶積經》說:「孔雀雖有色嚴身,不如鴻鵠能高飛;白衣雖有富貴力,不如出家功德深。」[1]


轉載自靈隱寺:
https://mp.weixin.qq.co…SmeVIuwg

延伸閱讀:
六和敬根本精神在見解相應、修行之道在於斷除瞋恚


[1] 《佛光教科書》〈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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