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聽聞「諸供養中,法供養最」,就認為既然法供養第一,那財供養是不是就沒用了?甚至有人覺得,與其燒香供果、建寺安僧,不如直接修法供養。這種看法,其實也是一種誤解。 「法供養最」絕非否定財供養,恰恰相反,財供養若能如理如法,本身就可以成為法供養,而且對於初學與修行,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佛陀明確教導弟子,應以香花、燈燭、飲食、衣服、臥具、湯藥供養三寶,佛弟子依據這些言教修行,這一念依教奉行的心,正是法供養中「如說修行供養」的具體表現。以修學菩薩道六度的角度來看,財供養就是布施波羅蜜的實踐。拿出資財供養三寶,正是在修布施、破慳貪,這本身就是修行。因此,財供養完全可以納入法供養的範疇。關鍵在於是否「如說」──即是否依佛所教而行。只要是依教奉行,財供養即是法供養的一種形式。
善用其心,財供養可轉為法供養
同樣是財供養,如果發心不同,性質便有差異。若只為求人天福報(自身發財、家人平安等),雖有其功,但尚屬世間有為法。若能在供養時發菩提心,不為自求,願與一切眾生同成佛道,那麼這份財供養便從世間善法轉為出世間的法供養。如果更進一步,不執著於能供的自己,不執著於所供的佛或僧,也不執著於中間的供品財物,如是「三輪體空」、心無所住而行布施,則這份財供養與般若相應,直契法性。
菩薩所說的「不離菩提心供養」,正是此義──只要供養不離菩提心,不論供品是一花一果還是金銀財物,當下就是法供養。可見,財供養與法供養不是對立的,而是取決於用心。用心若在貪求,誦經念佛也成了世間法;用心若在菩提,供花獻果即是出世間法。
財供養不可或缺
有些人輕視財供養,認為直接修法供養就夠了,這忽略了修行的次第與根基。就入門而言,初學佛者信心未固、教理未通,如果直接要如說修行、利益眾生,往往力不從心。但他們可以修財供養──買一束花、點一盞燈、捐一元錢,皆可為之。透過財供養,與三寶結下善緣,種下善根,慢慢培養恭敬心與信心。這是進入佛門最方便的階梯。菩薩雖然強調「法供養最」,卻在法供養前先列種種上妙供具,正是為了引導眾生初發心時不妨從有相入手,漸入無相。若否定財供養,便會將不少初機學佛人擋在門外。
就成佛而言,成佛需要福慧二資糧,缺一不可。法供養側重慧資糧,財供養則是福資糧的重要來源。若沒有福報,修行處處障礙──身體多病、資糧匱乏、遇不到善知識等。即使是登地菩薩,也仍然需要以種種供具供養諸佛,積累福德。因此,財供養不是初機的權宜之計,而是貫穿整個菩薩道的修行內容。
由此可見,「法供養最」從未否定財供養的價值。依教而供,財供養本身就是「如說修行」的供養;善用其心,財供養可以轉成究竟的法供養;從入門到成佛,財供養始終不可或缺。法供養之「最」,不是要拋棄財物供養,而是要提升它——將財供養從世間一種有所求的交換行為,轉化為即世間而出世間的修行。這樣事理不二,福慧雙修,才是廣修供養的真義。
轉載自靈隱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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