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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佛教府前主管多次盜用寺院公款,被判監禁九十四年

泰國佛教府(Thailand’s National Office of Buddhism)的前主管帕儂(Phanom Sornsipl)由於多次盜用寺院公款,被判監禁九十四年。

今年六十四歲的帕儂,曾涉嫌與其他佛教府主管從安納乍能府(Amnat Charoen)、大城(Ayutthaya)與南奔(Lamphun)三個地方的眾多寺院中挪用公款,於2018年被拘捕。

根據泰國反貪腐委員會(National Anti-Corruption Commission, NACC)的調查,在擔任泰國佛教府主管期間,帕儂曾經盜用大約三十間寺院的款項,合共300萬泰銖(約七十三萬港幣)。原本帕儂被判處五十二年監禁,泰國中央刑事法院於周二判處他更長的監禁期,並要求他歸還曾經侵吞的款項。與他一同被判處監禁的,還有數位佛教機構的高層,監禁期由六年至五十六年不等。 

近年來,泰國傳出多宗貪腐事件,信眾的部分捐款被寺院住持挪移,用以跟政治人物打交道。2018年,多名僧人和信徒被指控貪污,警方派出逾百名警員大規模搜查四座佛寺,並逮捕了多位僧人,包括金山寺的三位助理主持。而金山寺前住持亦於今年因貪污罪成,判監禁三十六個月。

泰國佛教府是泰國主要的政府機構之一,直接向國家總理報告。泰國是佛教國家,約95%國民信奉佛教,全國有逾38,000家寺院,超過300,000名僧侶。佛教府的職責,是監督和管理國內有關佛教的事務,包括寺院活動和財務等,而佛教府提供給寺院的款項,將會用於修補寺院丶佛學班丶宗教節日和推廣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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