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八願的「唯除文」,此就未造業而解也
上文談及,當法藏菩薩於十劫之前成佛,號阿彌陀,即成就四十八大願,特別是第十八願,同時成就極樂世界,意味著一切善惡凡夫終於可乘藉彌陀願力,得以永離生死的苦海,更可常住涅槃之樂邦。
依彌陀第十八願所言,我們只要得聞此微妙的願力救度法,不管是平生之機,還是臨終之機,若能聞即生信,乃至一念,或聞即稱名,乃至一聲,即蒙彌陀手持蓮台,來迎接引,往生西方極樂世界!
彌陀成就第十八願,對我等凡夫是一個天大的喜訊!我們不但擺脫了六道凡夫的身份,而且升格為不退菩薩的位次。彌陀的名號功德,令我們脫貧致富、離苦得樂,第十八願對我等貧苦凡夫何等重要!
表面上,第十八願的「唯除文」是警誡我們:唯獨是逆謗者不得生,實際上,此文向我們呼喚:歷劫曾犯逆謗的凡夫,宜把握此翻身機會;若有聞者,應當信受,願生彼國,切勿誹謗,否則仍是逆謗凡夫,不得往生!
彌陀必先「抑止」,以防弟子謗法;若造,還攝得生
如何看待第十八願「唯除文」的「誹謗正法」?善導大師續言:「然謗法之罪未為,又止言:「若起謗法,即不得生」,此就未造業而解也;若造,還攝得生。」所謂「正法」者,是成佛之法、成佛之道。
第十八願是阿彌陀佛使凡夫稱念佛名而得生淨土之法;任何眾生一旦往生淨土,定必成佛,故此「誹謗正法」者,主要是針對一般佛弟子讀誦大乘經典,特別是得聞彌陀第十八願,是否誹謗「念佛往生」之正法。
若人「自己不信第十八願,又教人不信第十八願」者,不但自己不年得生,而且令其他人卻步而不得生,猶如斷了六道凡夫出離生死唯一的「正法」,事關重大,所以彌陀亦必先「抑止」,以防弟子謗此法!
我們留意到《觀經》下輩生者,得聞彌陀救度妙法,或名號功德,或彌陀佛名,皆沒有「誹謗正法」,亦不抗拒,而且聞即生信,乃至一念,或聞即稱名,乃至一聲,所以不在「唯除文」之內,故可得生。
我們怎能抹殺法藏菩薩發願修業而成佛的因果關係呢?
或許有人認為這樣解讀第十八願的「唯除文」是倔強,甚至是強詞奪理,因為文字上寫得很清楚:十方眾生只要信、願、行具足,皆可得生,「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根本沒有討論的餘地!
無論從自力修諸功德的佛弟子,或從世間因果罪福的世俗人的觀點來看,這些想法都是合情合理的;然而,世間有世間的因果關係,出世間也有出世間的因果關係,我們不能抹殺法藏菩薩發願修業而成佛的因果!
釋迦牟尼佛在《無量壽經》卷上清楚地交待了法藏菩薩 (阿彌陀佛前身)成佛的前後因果關係,也在卷下闡釋了眾生往生的前後因果關係;如今阿彌陀佛成了佛,是鐵一般的事實,難道有商榷的餘地嗎?
《無量壽經》更言:法藏菩薩活在世自在王如來的年代,而在該如來之前出現了五十三位佛,都沒有一位佛曾發下法藏菩薩這麼弘大的誓願 – 以無量光壽的報身攝取十方眾生,使來生生其佛剎,速得正覺!
由此可見,阿彌陀佛的第十八願是本願王,踰越諸佛,而本願名號功德力救度之念佛法門也是法門之王,普機普攝,即普度任何根機的眾生,所謂「三根普被,利鈍全收」,而且攝取往生佛剎,令眾生入畢竟浄!
彌陀尚未成就第十八願之前,誰能可以真真正正弘揚「正法」呢?
嚴格來說,釋尊在《法華經》說「三乘皆方便」,意思是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皆是權教、是方便法門,非實教、是方便引導三乘聖者悟佛之知見、入成佛之道,與彌陀本願名號功德力救度的「正法」不可相比!
如印光大師云:「古今多有依普通法門論淨土法門,由茲自誤誤人,而又自謂宏法利生者,不勝其多。其最初錯點,在不察佛力與自力之大小難易,以仗佛力之法門,硬引仗自力之法門,而欲平論,致有此失。」
有些人佛門中人若聞彌陀第十八願,自己不信之餘,還引他經來證,云:「一切罪障凡夫,不得往生」,教人不信,自誤誤他,犯了「謗法」之罪而不自知。這些人在「唯除」文之內,故不得生。
因此,講到「弘法利生」,說的都是在因地自力修持之法門,方便引導三乘聖者悟佛之知見、入成佛之道而已,非真實的「正法」;但當彌陀成就第十八願,講的是果覺名號,念佛成佛,才是名副其實的「正法」!
續云:「使知佛力不可思議,不能以具縛凡夫修持之力相為並論,則凡一切疑惑不信之心,化為烏有。於一代時教中,獨為特別法門,其修證因果,不得以通途教義相繩。」
曇鸞大師 《往生論註》卷下云:「問曰:有何因緣,言“速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答曰:《論》言修五門行,以自利利他成就故。 然核求其本,阿彌陀如來為增上緣。」
「增上緣」是「強緣」,具決定性,無所障礙,能作因;這是阿彌陀佛願力成就故,成為「自然」、「必然」、「本來如是」的真理 – 「眾生稱念,必得往生」,所謂「萬修萬人到」。所以,彌陀救度之力與凡夫修持之力怎能相為並論呢?
反過來說,淨土行者依第十八願說淨土法門,即是自信教人信的善知識!善知識不說,眾生怎能得聞彌陀名號,或念佛必生的妙法。佛恩難報,我們必須將此「福音」傳遍十方世界眾生,做彌陀的小喇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