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上一期筆者與大家分享了小乘部派認為佛只說了「眼、耳、鼻、舌、身、意」六識,所以對於他們來說,「識」只有六種,即前五識和第六意識,因此「流轉」和「還滅」都是依於此六識。但唯識宗論師則指出諸法不能以六識為依止[1],而《成論》便以「五教十理」來確立「阿賴耶識」為流轉的主體及感果的「異熟識」。「五教」中的第一個論證是來自《大乘阿毗達磨經》的一句偈頌:
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
論主認為偈頌中所說的這種無始時間來的「存在」,一方面有作為「因」和「緣」的作用;另一方面亦能作為「流轉」和「還滅」的依持。無論是六道流轉與還歸寂滅,都是依靠此種「存在」,所以整個有情生命都是以此「存在」為依。這樣的一種「存在」完全符合唯識學所說的第八識之涵義,由此可見必定實有此第八「阿賴耶識」,而這更確實是佛所言。
第二個教證也是來自《大乘阿毗達磨經》:
即彼經中復作是說:
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
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能攝藏諸雜染法,依斯建立阿賴耶名。
此偈頌明確地說出這「識」由於具備一切種子,故能攝藏諸法,由此功能而稱之為「阿賴耶」。
這「藏」字有兩重意義:
(一) 此「識」與「雜染法」互相「攝藏」
由於「雜染法」是從此「識」攝藏的「種子」[2]所現起,所以說此「識」攝藏「雜染法」;另一方面,此「識」中的「種子」是由「雜染法」熏習而成,由此而說「雜染法」攝藏此「識」。
(二) 此「識」為有情「執藏」為自內我
由於有情的「末那識」是以此「識」為緣而生起「我執」,這是此識的「執藏」之義。偈頌第四句的「勝者」是指已見道的諸菩薩,他們已現觀真如,實證無我,不復再生起「我執」。世尊為這些菩薩開示演說這「阿賴耶識」,是要開導他們修行。
藉由此偈頌,論主指出前六轉識皆沒有此等「攝藏」與「執藏」之義,因此不能成就與「雜染法」互相「攝藏」及為有情「執藏」為自內我。上述各種功能唯第八「阿賴耶識」所具有,故必定有第八識。
接著五教中的第三個論證是《解深密經》的中提到的「阿陀那識」:
解深密經亦作是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
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
無性有情不能窮底,故說甚深。趣寂種性不能通達,故名甚細。
「阿陀那」是梵文ādāna的音譯,意思是「執持」,此中可分為「執持、執受」和「執取」三種功能:
1) 「執持」——此識能「執」而「護持」諸法「種子」,令不散失或損壞;
2) 「執受」——此識能「執」「五色根」[3]及「根依處」[4],令生「覺受」;
3) 「執取」——此識能「執」而「取」諸「有」[5],此謂「執取」。
偈頌指出由此三種功能,此「識」才被稱為「阿陀那」。這「阿陀那識」攝持一切種子,即是一切法之「因」。這些「種子」遇上適當的「緣」便會生起「轉識」。此「阿陀那識」恆無間斷,猶如流水,而所生起的「轉識」則如流水上的波浪。由於此流水恆時不間斷地起波浪,所以說其如「瀑流」。論主指出這其中所說的「甚深細、一切種子、恆無間斷如瀑流」等相,唯有第八識具有,由此可知偈頌所說的「阿陀那識」即是第八「阿賴耶識」。
「甚深」是指「無性有情」永不能窮究此識,故說此識「甚深」;「甚細」則是指「趣寂種性」不能通達,故說此識「甚細」[6]。對於那些無性有情 (凡) 及趣寂二乘 (愚) 的修行者,由於前者不能對此識窮究,後者不能通達此識,所以世尊便不為他們開演,以免他們生起「分別執」,令「凡者」墮諸惡趣,而「愚者」被障生聖道。論主認為這就是世尊只在大乘經中演述,未有向二乘演述「阿賴耶識」的原因。
論主再引《入楞伽經》的偈頌作第四個教證:
入楞伽經亦作是說:
如海遇風緣,起種種波浪,
現前作用轉,無有間斷時。
藏識海亦然,境等風所擊,
恆起諸識浪,現前作用轉。
眼等諸識無如大海恆相續轉,起諸識浪,故知別有第八識性。
此等無量大乘經中,皆別說有此第八識。
偈頌中的「海」譬喻為「識」,「風」是種種「緣」,「種種波浪」譬喻為諸「轉識」。當大海遇上風緣而起種種波浪,就如「識」遇上適當的「緣」而生起「轉識」。論主解釋,「眼」等遇「緣」才能生起的「轉識」,是沒有如大海恆相續轉的體性的,亦沒有生起諸識的功能。由此可知必定別有具真實體性的「識」,而這就只能是第八「阿賴耶識」了。
《解深密經》所說的「阿陀那識」與《入楞伽經》所說的「藏識」,都具有能永無間斷地生起諸轉識的功能,所以符合唯識宗的第八識之涵義。論主指出以上教證只是列舉幾個例子以證明實有第八識,而事實上,無數大乘經典中皆說有此第八識。但由於部分小乘不認許大乘經為佛說,所以論主除了以大乘經典為教證以外,亦進一步提出諸大乘經典其實亦如《增壹阿含經》等,為佛所說的「至教量」[7]。《增壹阿含經》是大、小乘都共許為佛說的「四阿含經」[8]之一,而此經中常見不少在大乘經中出現的名相,因此論主認為,既然小乘都認許此經為佛說,理應也認許大乘經為佛說。接著論主便以《增壹阿含經》中所說來作最後一個教證,待下一期再續。
延伸閱讀
[1] 因為六識是有間斷的,也即是有不能生起的可能性。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的生起是需要多種條件(緣)的和合:前五識(眼、耳、鼻、舌、身識)生起所需要的「九緣」/「七緣」。在特定情況下如「五無心位」,前六識亦是會停止運作。
[2] 唯識宗所說的「種子」並非是具體的物質,而是一種潛在的習氣與能力,好比植物的種子能長出花果。
[3] 即眼、耳、鼻、舌、身五種感官之根。
[4] 即肉眼、外耳、外鼻、舌頭、身軀等外部看得到的生理器官,又稱為「扶塵根」,是「勝義根」所依託、扶持之處,故稱「根依處」。
[5] 十二因緣的第十支,指有情眾生由於「取」的迷惑造作,因而感召未來三界生死的業力與存在狀態。說一切有部分為「四有」——生有(投生剎那)、本有(今生生存期間)、死有(臨終死亡剎那)及中有(中陰身階段)。
[6] 唯識學認為有情可分為五種性,分別為:菩薩、緣覺、聲聞、不定及無種性。前四者皆為有種性,其中三乘有情各有其確定的解脫道路,而「不定種性」則道路不確定,但都是有種性,最終皆能解脫。「無種性」有情則永不得解脫,即是偈頌中說的「無性有情」。
「趣寂」則指「緣覺」和「聲聞」種性,以及修習二乘的部分「不定種性」。他們的修行之道趣向寂滅,只能除「煩惱障」,未能除「所知障」,故不能通達第八識。
[7] 又稱為聖教量、正教量、聲量或聞量。在佛教因明學與知識論中,至教量是指依據佛陀、菩薩及諸大聖者的言教作為正確認知的標準與依據。
[8] 《四阿含經》分別為《雜阿含經》、《中阿含經》、《長阿含經》和《增一阿含經》四部,是原始佛教的基本典籍, 記述了佛陀的教化、佛弟子的修道, 以及僧團傳教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