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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禪師在戰時越南的「入世佛教」(十)

圖:梅村|Plum Village
圖:梅村|Plum Village

上一篇文章中,我們總結了一行禪師在戰時越南所發展的「入世佛教」,並歸納其六個關鍵特徵中的前兩個:(一)幕後的推動——他雖然很少參與街頭示威活動,卻透過創作口號與歌曲,塑造遊行的精神氛圍,展現其思想家、老師、作家、學者與詩人的特質;(二)慈悲為本的非暴力行動——他的社會參與並非出於政治策略,而是源於對苦難的正念覺察,並由愛與慈悲滋養。

本文將繼續探討一行禪師在戰時越南所發展的「入世佛教」的關鍵特徵,聚焦於第三與第四個特徵:超越政治的立場,以及海外佛教徒的入世行動。至於最後兩個特徵,將留待下一篇文章深入分析。

(三)超越政治的立場

越戰期間,一行禪師拒絕站在南越或北越政府任何一方。這一立場反映了他對「相即」(interbeing)的教導——一切存在皆依賴其他事物而生。相即的核心觀念可表述為:「A 是由非 A 的元素構成的」(關於這一深刻洞見,可參見我先前的文章〈一行禪師的「相即」教導〉)。  

這即是說,南方是由非南方的元素所構成,其中包括北方;而北方也是由非北方的元素所構成,其中包括南方。由於任何一方都無法獨立存在,南越與北越政府,因而是「相即」的。深知戰爭源於誤解,一行禪師追求的不是勝利,而是和解[1]

有人或許會說,他選擇站在越南人民一方,反對支持戰爭的美國。然而,他真正關注的,是結束痛苦——這也是所有佛教教導的最終目標。越南人民在戰爭中承受了最深重的苦難,他對他們的支持,是致力於減輕他們的痛苦。創立青年社會服務學院與相即共修團,正是這項努力的一部分。

那麼,他對美國的立場又如何呢?哲學與宗教學者Sallie B. King 解釋道:

「佛教運動顯然從未反對在越南作戰的美國士兵,也未曾對他們造成或主張任何傷害……在反對美國的同時,佛教徒反對的是造成所有涉及者痛苦的根本原因——無論是越南農民與士兵,或是美國士兵。在戰爭期間,一行禪師特別認為,痛苦的根源來自華盛頓的政策。他反對的,正是這些政策[2]。」

因此,一行禪師走訪世界各地,呼籲全球支持結束越戰。對他而言,社會行動的意義在於反對造成痛苦的根源,同時保持完全的非暴力,不帶憤怒地行動,並以和解為目標[3]。他拒絕選邊站,不是出於政治考量,而是源於慈悲與相即的理念。他關注的是幫助那些受戰爭影響的人,不論其所屬立場如何。

(四)海外佛教徒的入世行動

由於一行禪師相信,美國的政策是越戰的主要根源,他認為有必要前往西方,直接與具影響力的人士對話。他的行動包括在聯合國發表呼籲,以及參與巴黎和平會談,致力於向國際社會說明越南人民的困境,並促請終止敵對行動。

Sallie B. King 形容一行禪師為「最具代表性的海外越南佛教活動家……部分原因在於他對西方文化的熟稔,部分則因他堅信戰爭的根源在於美國[4]。」

這既突顯了他獨特的背景,也表明了他對這場衝突的洞察。憑藉對西方文化的深刻了解,他能有效地與國際受眾交流。他對戰爭根本原因的關注,使其呼籲更具說服力。因此,他不僅能以越南佛教僧人的身份發言,也成為能夠跨越文化與政治鴻溝的可信之聲。

透過這些行動,一行禪師將越南佛教的社會參與推向全球舞台。他將越南的和平訴求,與國際社會對和解與正義的關切相互連結。他的行動融合了靈性洞察與策略實踐,展現出宗教思想在全球事務中,所能發揮的實質影響力。

總結

本文探討了一行禪師在戰時越南所發展的「入世佛教」的第三與第四個關鍵特徵:超越政治的立場,以及海外佛教徒的入世行動。這兩個特徵展現了一行禪師如何在動盪中堅持正念與慈悲,並將佛教精神轉化為具體的社會行動。透過跨文化的溝通與國際參與,他擴展了「入世佛教」的實踐範疇,也深化了其全球意義。

下一篇文章中,我們將繼續探討其「入世佛教」的最後兩個關鍵特徵:「入世佛教」的教學,以及活出「入世佛教」的精神。

延伸閱讀
從「追求卓越」到佛法「自我超越」的進階思考

參考文獻:
King, S. B.(1996). Thích Nhất Hạnh and the Unified Buddhist Church: Nondualism in action. In C. S. Queen (Ed.), Engaged Buddhism: Buddhist liberation movements in Asia (pp. 321-363).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Thích Nhất Hạnh. (2005). Being peace. Berkeley, California: Parallax Press.


[1] 參考Thích Nhất Hạnh. (2005).

[2] 參考 King, S. B.(1996). 本段為作者根據英文原文自行翻譯。

[3] 參考King, S. B.(1996).

[4] 參考King, S. B.(1996). 本段為作者根據英文原文自行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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