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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自己有沒有需要作出改變呢?談《雜阿含經》之舉罪五德

初次見面,他因為她的一個不起眼,無關緊要的動作,惹怒他當著眾人的面,不留情面的破口大罵,過後還死盯著對方,就像得理不饒人。在場者一一抬頭朝我們看過來,隨後也動作一致的,低頭繼續手邊的工作。筆者當下被看得渾身不自在,而他卻顯得若無其事。看來他的舉止,大家都習以為常,或已見怪不怪了。糾正他道,有話好好說嘛!文明人為何動輒粗言穢語脫口而出,況且對方也不是犯了甚麼不可原諒的過失。結果,更惹得他不斷數落對方的不是。所以,若想要糾正他,實在難;想要改變他,難上加難!

另一邊廂電話中的她,對自己錯謬的見解侃侃而談,筆者嘗試提醒,難道你不覺得自己所作所為偏離常理,異於常人了嗎?她回說哪有,還說一貫如此,只是我不知道吧了!我還是不放棄,問她難道妳不覺得這樣做,對當事人很不公平嗎?為何不能面對面,大家坦誠相見,說出彼此的看法及意見,為何要透過第三者來表達詮釋呢?最終她還是不置可否,選擇繼續一意孤行。妄想著拉牛上樹,那得要費多大的力氣?

經典中,佛曾教導比丘們在指陳他人過失時,需要把握五個原則,才能使雙方從中受益,一方面自己心能安住,對方也能改悔向上。而在現代生活中,當我們想要糾正、勸諫他人時,也可參考、善加應用這五點,即能不損毀彼此之間的關係,也能自他增上。

一、實、非不實:若欲糾正、指出他人過失時,事件必須是真實。清楚事件發生的來龍去脈,言之有物,而非道聽途說或是他人繪聲繪影的輾轉聽來之語。若不辨其真偽就信以為真,而興師問罪,如何能令被舉發罪過者信服而聽從勸告呢?

二、時、不非時:適當的時機,避免被舉罪者不方便之時。避免在他心情低落、煩躁、焦慮或有事纏身、身體勞累無力,乃至有病在身。這時自顧都不暇,哪有閒暇理會你所說?

三、義饒益、非非義饒益:舉其過失,以對方的利益為優先考慮範疇。相諫他人,令其增上,而非夾帶私怨,或為己利,而故意貶損他而褒揚己德,達到自己的目的。

四、柔軟、不麁澀:言語柔軟,聲調祥和,讓對方聽了愉悅而受用你所說。而非粗聲穢氣,大聲呵責,不只無法令對方受用,還可能適得其反。

五、慈心、不瞋恚:慈是予樂,悲乃拔苦,說出他人的過失,出發點是想要對方能向善向上,乃至離苦得樂。而非希望對方跟隨自己,如自己所思所想,一不順從便瞋怒怨恨,惱害損他。

想要糾正、改變一個人的行為,除了天時地利人和的配合以外,更重要的是當事人自己的自覺力。自覺不能就此下去,自覺應該有所改變尋找突破點,不能一味的隨自己的習氣沉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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