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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從《護生畫集》談起

(圖:Pixabay)

很多時候,當我們提及慈悲,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對他人有慈悲心。

例如看見老人跌倒,我們會上前扶一把;看見有人受苦,我們會產生同情心;遇到親友有困難,我們會伸出援手。

可是,佛教所說的慈悲,只限於人類嗎?

《佛說梵網經》中有一句話:「⋯⋯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這句經文看似簡單,但意義卻非常深遠。

所謂「有命者」,並不只限於人類,而是泛指一切有生命、有感受、會恐懼、會痛苦、會求生的眾生。因此,佛教所說的護生,不只是對同類(人類)施予關懷,而是一種對生命的尊重。

無論是貓、狗、蟲、魚,牠們和我們一樣,同樣有生命,有感覺。既然如此,我們憑甚麼可以任意玩弄牠們?

先前發生的虐殺狗隻事件,就是一個令人痛心的例子。四名少年在街頭虐待流浪母狗及三隻幼犬,影片流出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小居士不想再提及那些不忍卒睹的細節,但真正要我們思考的,是一個問題:

「一個人究竟要到甚麼程度,才會把另一個生命的痛苦當成娛樂?」

如果一個孩子看見動物受傷,第一個反應是害怕;看見小狗哭叫,第一個反應是心痛,那是人的本性。

可是,如果看見痛苦,仍然覺得有趣,甚至從痛苦中得到快感,這不只是內心缺乏慈悲,極可能心理出現了偏差。

小居士想起一部經典,就是《護生畫集》。

《護生畫集》由豐子愷作畫,弘一法師等人配以文字,創作歷時四十六年,共有四百五十幅作品,都是以戒殺、護生為核心主題。其中有一句話,非常值得我們思量:

「護生者,護心也。」

這五個字,可以說是整部《護生畫集》的精神所在。不論是一個人、一隻小狗,還是一隻小蟲,我們都要尊重,因為這不只是「一隻小蟲」,而是尊重生命本身。

《護生畫集》裏有另一句話:「物知慈悲,人何不如。」

意思是:動物都知道彼此扶持,人為何不能?正如狗媽媽見到小狗被打,仍奮不顧身去保護牠們,其實牠的母愛,與人類的母愛是相通的。

所以當我們在網絡上看到這起事件後,很多人感到憤怒、難過,就是因為這點同理心。

我們反對虐待動物,痛恨殘忍,因為佛陀教導我們,要愛護眾生,要修慈悲心。

「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今天再讀這句話,小居士覺得這並不是一句硬生生的戒律,而是可以落實在我們的生活之中。

不要因為牠是一隻流浪狗,就認為牠的生命低人一等;也不要因為牠是一隻流浪貓,就認為牠沒有感受。

願我們從貓、狗、蟲、魚開始,重新學習尊重生命。

因為在佛教眼中,眾生雖然形貌不同,但生命是平等的。

愛護眾生,不只是愛護動物,也是愛護我們自己心中那一點尚未泯滅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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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生的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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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名「重勵」,喜以文字分享生活感受。曾出版五本著作,包括《增健,換腎日記》及《閱微書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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