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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解脫是自私嗎?欲樂與法樂有甚麼分別?圖丹卻准法師解說,何謂真正的幸福⋯⋯

(圖:Venerable Thubten Chodron Facebook)

追求解脫是自私嗎?甚麼是真正的幸福?近日接受《Lion’s Roar》訪問時,圖丹卻准法師(Ven. Thubten Chodron)解說幸福的種類,以及欲樂與法樂之分別

法師生於美國加洲,1977年出家為尼,曾在印度及尼泊爾學法多年。她曾於香光尼眾佛學院講學,近年經常到世界各地弘法。自1997年起,法師從事監獄弘法工作,支援有心理健康問題及藥物成癮的囚犯。

欲樂與法樂之分

從佛教的角度來說,五欲(色、聲、香、味、觸,五種感官上的滿足)能帶給人短暫的快樂和滿足感,但痛苦的時間往往比享樂的時間多。《大智度論》有云:「諸欲樂甚少,憂苦毒甚多,為之失身命,如蛾赴燈火。」

法師解說,這些快樂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它們取決於外在的環境,如人、物件、地點等。「由於我們無法調整環境,這種幸福既不穩定,也無法預測。而體驗這種快樂的動機往往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我們追求錢財、名譽、感官享受等與自己有關的快樂,而害怕遭受損失、責備、壞名聲和不愉快的感覺。」

她說,佛陀引導我們獲得精神上的法喜。「我們可能會認為,這也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如果有人執著於追求禪定的境界,那麼這可能的確是。但如果修行者的目的,是以專注的心去證悟實相,並培養慈悲心和對一切眾生的大愛,則不是自私了。」

這並不是說我們受的苦越大,慈悲心就越純潔,也不等於要犧牲自己的幸福。法師認為,成佛者既成就了自己,也能夠以各種方式利益眾生。「佛陀體驗到極大的幸福,但這當然不是自私的。」

法師認為,真正的幸福是從貪愛和執著中解脫出來,並為他人服務。「我們可能不會有飄飄然的興奮感,但頭腦和心靈會更清晰、平靜,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夠接納自己更多,並有更大的滿足感。此外,當我們培養對他人的善意和慈悲心時,也會生起一種滿足感。我們樂於為他人服務,樂於以任何方式奉獻自己的才能,增進他人的福祉。」

美國藏傳佛教香巴拉山中心(Shambhala Mountain Center)的導師凱拉(Kaira Jewel Lingo)補充說,我們與一切眾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照顧好自己、愛自己、給自己帶來幸福,是關心他人、給眾生帶來幸福的基礎。

加州「靈石靜心中心」(Spirit Rock Meditation Center)的導師費爾南多普勒(Anushka Fernandopulle)則補充,我們可以逐漸將「自我」擴展到包容一切,所以追求真正的幸福,最終意味著服務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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