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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慈悲和無我思想與人體器官捐贈

近年來,器官移植的需求有增無減,香港每天最少有二千名病者正在輪候移植各類的器官和組織,急切期待藉此重獲新生。經過政府、醫學界、傳媒與各有心團體組織多年來的努力,香港市民對器官捐贈的意識已經普遍提高(周嘉歡,2008)。根據《明報》(2010年11月22日)報導,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自2008年成立至今,兩年內收到逾6萬名市民登記。近期,海關督察許細文冒險捐活肝,以拯救執勤時因「撞爆肝」而致垂危的海關關員袁偉祥,令市民大為讚嘆,事件大大提高人們對器官捐贈的認同,令更多人接受死後捐贈器官,有助推動死後捐贈器官的文化。

從佛教觀點來看,許細文捐肝的行爲是大慈大愛的菩薩之擧。目前有不少宗教界的領袖人物如星雲法師、證嚴上人等都出面呼籲信徒嚮應器官捐贈,因為佛教認為身體是空虛及無常的(中村元,1995),更常言道:「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因此他們呼籲社會各界透過器官捐贈以喚醒大眾潛在存有的愛心,幫助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搶救更多寶貴生命。然而,淨土宗有死後八小時不宜觸動死者,以免死者生瞋而墮惡趣之說,以表對死者及生命的尊重。本文欲透過佛教慈悲和無我思想角度去探討這問題。

慈悲為懷的活菩薩

人體器官捐贈分爲活體器官捐贈和屍體器官捐贈兩種。活體器官捐贈是在捐贈者在生時摘取器官,如捐贈皮膚、腎臟等;屍體器官捐贈則是在判定捐贈者腦死後摘取器官,腦死是指包括腦幹在內的全腦功能喪失以致無法恢復的狀態,是國際醫學上判定人類死亡的準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署,2010)。兩千多年前,佛陀捨身飼虎、割肉喂鷹的捨身救命大慈大悲的善行,為我們做了優秀的示範。顯而易見,人體器官捐贈亦是一種十分值得推展的慈悲行動(洪啓嵩,2006)。

竺摩法師鑑定的《佛學常見辭彙》中,定義「慈悲」為「慈與悲,願給一切眾生安樂叫做慈;願拔一切眾生痛苦叫做悲」。行爲的實踐能夠彰顯慈悲的精神。菩薩修行六波羅密,布施為首。何謂「布施」?淨空法師曾說:「念念為別人,不為自己,就是布施」。布施度分三,包括財施、法施和無畏施。財施又分内財與外財,如金錢、財物等為外財布施,而器官捐贈就是内財布施的好例子。不論是什麽形式的布施,均能彰顯其慈悲為懷的菩薩心腸。

對於死後八小時不觸動遺體的通說,證嚴上人曾解説:「佛陀曾曰:『頭目腦髓悉施人』,絕對沒有一個救人的人還下墮地獄的」。捐贈人體器官無疑是大善行、大布施,捐贈者更謂為善者、菩薩。《未曾有因緣經》曰:「善人死者,福應升天,受五慾樂」(火克編,1999,頁205)。菩薩行者觀衆生苦能生起大悲,觀衆生病如己病,所以能用自己身體來布施衆生,且沒有決然指定的對象,更能夠幫助無緣大悲的增長(洪啓嵩,2006)。人體器官捐贈就如佛法的無中妙有一般,用這種的無中妙有來度化無量(證嚴上人,2006)。星雲法師亦說,透過器官捐贈,帶給別人生機,也是自我生命的延續,實踐了慈悲的胸懷(印傳居士引,2007)。因此,通過人體器官捐贈,「衆生都可能受菩薩之化導,而發大悲菩提心,成爲菩薩」(太虛,1990,頁8)。

無我以至破除我執

無我論是緣起論的推論,亦是分析五蘊所得到的自然結果(羅睺羅•化普樂著,2010譯)。無我又譯為非我,即表示「沒有自我」、「並非自我」之意;《經集》教說的無我,可總括為「捨棄執著,尤其要捨棄我執」(三枝充惪,1990著/2003譯)。佛教認爲世間一切事物皆「假有」存在,包括身體、思想、觀點和物件等。如《法句經》第46偈有云:「知此身如泡,覺悟是幻法」;《金剛經》亦道出:「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所以,要真正達到解脫就要放下「我」和「我所有」的觀念。

捐贈人體器官須達至「破除我執」的無我境界。淨空法師曾告訴我們有三種人沒有中陰,即一斷氣其神識便隨之離去,這三種人捐贈器官毫無問題:包括第一種是念佛往生的人;第二種是生天的人,因其修的福報大;第三種是因其罪業極重而立即墮入無間地獄的人(明華居士引,2009)。除了這三種人,便出現了死後八小時不能觸動遺體的通說,甚至謂會導致其墮入三惡趣,即地獄、餓鬼和畜牲(陳詠明,1995)。但慧開法師則指,只要捐贈者布施的意願、意念堅定,便無死後八小時不能動之說(吳秀瑾編,2008),正如《佛陀的啓示》所言一般:「因爲意志活動止息,知覺也同時止息」(羅睺羅•化普樂著,2010譯,頁91)。故決意捨棄身體、破除我執時,不會因被移動身體產生痛覺而瞋恨並因而墮入惡趣。

此外,印順導師(2006)的唯識觀點明確地闡釋,身體感覺痛苦是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人死了之後,前六識都已停止作用,即使第七和第八識(包括神識)未離身,也不會有痛苦的感覺。這不但符合現代醫學上腦死的概念,也打破了死後八小時不能觸動遺體的傳統想法。釋昭慧(2009)指出現代醫學高明,動手術切除器官時,會全身麻醉以切斷神經系統傳輸覺受的功能,捐贈者便不會覺察痛楚,其意識的知覺也告停頓,不會有瞋惱情緒發作的可能。所以,要達到捐贈器官的心願,就如淨空法師(2008)所言:「最重要的就是你要真正能放得下」。

由於現代人們對人體器官捐贈的認識和接受度都有所提高,縱使有「身體髮膚受諸父母」的傳統儒家思想和死後八小時不能動遺體的通說等,也無礙這一菩薩善行的推廣。從佛教觀點可知,人心中一起慈悲念,不執著人身,喜悅地往生,泯除了人我之分而做到自利利他,將「慈悲喜捨」這四種心量擴充至無限,亦將生命和慈悲無限延續及流傳。總括而言,除了發願,有一定的修行更有助達到捨身救命的布施心願。

延伸閱讀

一、中文部分

書目

1.        陳詠明(1995):《佛教的大千世界》,台北,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

2.        火克(編著)(1999):《佛教智慧物語》,(頁205)北京,大衆文藝出版社。

3.        羅睺羅•化普樂著,顧法嚴譯(2010):《佛陀的啓示》,台北,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

4.        三枝充惪著,黃玉燕譯(2003):《佛教入門》,台北,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5.        太虛(1990):《佛學入門》,(頁8),浙江,浙江古籍出版社。

6.        中村元(1995):《原始佛教——其思想與生活》,台灣,香光書香出版社。

網頁

1.        陳義孝(編),竺摩法師(鑑定)(年份不詳):《佛學常見辭彙》,檢自http://glossary.buddhistdoor.com/search

2.        洪啓嵩(2006):器官捐贈與佛教的生命關懷,輯於《佛教與社會關懷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59-177),檢自 http://www.wuys.com/news/article_show.asp?articleid=6564

3.        明華居士(2009):《器官捐贈會不會影響我們臨終往生的正念?》,檢自http://www.xuefo.net/show1_16407.htm

4.        器官捐贈兩年6萬人登記(2010.11.22):《明報》,檢自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1121/4/ldgj.html

5.        釋昭慧(2009):《從佛教倫理看器官移植問題》,檢自
http://www.foyuan.net/plus/view.php?aid=104068

6.        吳秀瑾(編)(2008):從佛教觀點談器官移植──慧開法師訪問實錄,《應倫通訊》2,檢自http://www.ncu.edu.tw/~phi/NRAE/newsletter/no2/05.html

7.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署(2010):〈腦死亡〉,《認識器官捐贈》,檢自http://www.organdonation.gov.hk/tc/introduction_bsd.html

8.        印傳居士(2007):《佛教怎樣看待安樂死及其他(星雲大師)》,檢自http://wanbaozhhulin.blog.sohu.com/70228656.html

9.        周嘉歡(2008):《香港家書》,檢自  http://www.organdonation.gov.hk/tc/appeals_dr_kfchau.html

影片

1.        淨空法師(2008):《淨空法師談發願減壽與捐贈器官》,檢自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knDCtAqWgc

2.        印順導師(2006):《慈濟證嚴上人菩提心要-器官捐贈-第4段》,檢自http://www.youtube.com/watch?v=YFY0fxaXlBo

3.        證嚴上人(2006):《慈濟證嚴上人菩提心要-器官捐贈-第2段》,檢自http://www.youtube.com/watch?v=1GgIyaFaA9A&feature=related

二、英文部分

1.        James, S. & Richard, J. H (1992): Organ donation and transplantation: psychological and behavioral. Washington: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2.        Wayne, S. & John, B. (2001): The ethics of organ transplantation. Oxford: Elsevier Science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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