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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制戒是大慈悲:若人毀善行,如險境中殺響導,終迷失困死——「百喻人間」系列之四

圖:毅仁

原典

昔有賈客欲入大海,入大海之法要須導師然後可去,即共求覓得一導師,既得之已相將發引至曠野中。有一天祠當須人祀然後得過,於是眾賈共思量言:「我等伴黨盡是親親如何可殺?唯此導師中用祀天。」即殺導師以用祭祀。祀天已竟,迷失道路不知所趣,窮困死盡。一切世人亦復如是,欲入法海取其珍寶,當修善法行以為導師。毀破善行,生死曠路永無出期,經歷三塗受苦長遠,如彼商賈,將入大海,殺其導者,迷失津濟,終致困死。

──《百喻經》卷一第十四 「殺商主祀天喻 」 (CBETA: T04, no. 0209, p0545a11-a22)

自我要求及守法——自律的慈悲

世間能夠和平安穩,人與人之間的自律和互相尊重是重要的一環。佛法中的持戒修善,是進入佛法的大海中的嚮導。《百喻經》內記載:過去有一群商人想到大海裏尋寶,但不知通往大海的方向,需要嚮導指引才能成行。於是,大家一同請到了一位嚮導後就約好時間出發。在嚮導的引導下,一行人經過一處曠野,那裏有一座祭天的祠堂。按當地習俗,必須用活人祭祀後才能通過。商人們共同商議:「我們這群人都是親屬關係,怎麼能夠殺自己人來祭祀呢?眼前的外人只有這位嚮導,就用他來祀天吧。」於是他們殺了嚮導,作為祭天的供品。祭祀完成後,商人們因失去嚮導而迷路,不知方向,最終困死在曠野中。

持戒是身口意的自律,是個人行為的自我要求,是修善的基本。持戒修善有如出離生死的嚮導,若如經中故事,為了一己私利而失去嚮導,人生的正確方向也就迷失了。

羅睺羅是佛陀十大弟子中的密行第一,是佛陀為喬達摩太子時,與耶輸陀羅所生的兒子。佛陀成道後第三年回到家鄉迦毗羅衛城時,是羅睺羅第一次見到自己的親生父親。這成為他出家修道的因緣,而羅睺羅亦是佛教僧團的第一位沙彌。舍利弗是他的老師,常把他帶在身邊聽經聞法;但由於年紀小,羅睺羅不免有些驕縱的孩子氣,喜歡說謊及惡作劇戲弄人,終於一次被佛陀教訓。《中阿含經》[1]中記載,佛陀到羅睺羅的住處,待他服待過佛陀洗足後,佛陀指著足盆問羅睺羅,洗過腳的水可以喝否?洗腳足盆可以盛飯吃否?年少的羅睺羅當然回答不可以,因洗過腳的水和盆都有了垢穢。佛陀即正言厲色的訓示他口業易犯及誠實的重要:他有尊貴的身份,又有離俗出家的發心,可見是具足善根福德因緣,是難得可貴的。可是他偏沒有精進,沒修好身口意,不修戒定慧,以謊話騙人開玩笑,心如洗腳水及足盆一樣充滿了污垢,清淨的法意如何入心?羅睺羅慚愧的不敢抬頭,佛陀再用腳輕踢足盆,再問羅睺羅是否怕足盆被踢壞?他回答因洗足盆是粗糙之物,壞了也不可惜。佛陀藉著羅睺羅說洗足盆是粗物而不知愛惜,帶出正如不注重出家人威儀的他,其他人也不須愛惜,如何能覺悟?經過佛陀的教誨為他洗滌心靈,自此羅睺羅努力改變,乖乖的跟著舍利弗精進學習。他本來就聰明,到了二十歲他得佛允許受具足戒。

羅睺羅成為比丘後,性格變得更沉默穩重,嚴持戒律,默默地精進修道,然而卻未能從煩惱中解脫出來。一天,佛陀與羅睺羅一起托鉢,佛陀趁機對他開示觀世間一切無常的本性:「羅睺羅!你要觀色是無常的,受想行識也是無常的;你對人的身體和心念,以及世間上的一切森羅萬象的事物,都應作無常之想,不要執著。[2]」他有所領悟後,再精進思惟深入法意,年紀輕輕的他就在二十歲開悟了。持戒淨心,持身端正,從精進奉行修持身口意,得證戒定慧大道,說明注重個人行為對人生的重要性。

與友人說起年初疫情嚴峻,辦公室裏每天傳出各部門的同事陸續確診,公司沒有在家工作的安排,雖然政府有措施強制確診人士隔離,惟偶爾聽聞有個別人士沒有遵守,或感染仍外出,或沒有上報,抱著沒有人查到的心態,增加社會的感染風險。大家上班都戰戰競競的,不知何時中招。終於,個多星期後輪到朋友工作的部門有人確診了,每個部門最少有一半員工確診後,他的公司宣佈隔日在家工作的安排。朋友後來也確診了,雖然辛苦,但也算鬆了一口氣。

在佛陀時代,佛陀為比丘制訂了根本大戒後,陸續再制訂戒條,是因時制宜、隨犯隨制的。若有比丘若做了不妥的事,為他人帶來影響時,佛陀會召集大眾制定相應戒條。戒的根本精神是不侵犯而尊重別人,有防非止惡的作用。有如現今社會的防疫法則,疫情期間作為市民應支持及依循相關法則,不是因為違法會被檢控,為的是實踐佛法中的慈悲精神:為慈悲社會大眾故,有如依法密行,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避免外出,若快測確診亦應依法上報及隔離,減少感染他人的機會。當然,確診上報及隔離是基於自律,若然貪一己之方便,沒有依法而行,這實在是自私的行為。

法規的訂立有必要嗎?若社會人人皆能自律及互相尊重彼此的價值觀,或許未必需要法規來規範個人的行為。戒住則法住,如《四分律》卷一記載,佛陀向舍利弗說道:「拘那含牟尼佛、隨葉佛不廣為諸弟子說……不結戒,亦不說戒,故諸弟子疲厭,是以法不久住。[3]」舍利弗於是請佛陀制戒說戒。每個人思想價值觀實在難以一樣,法規令人有法所依,政府制訂的法規令社會穩定有秩序,避免生活中不公平的現象;佛陀制訂的戒條令人道德行為有依歸,持戒密行,循正確的人生方向實踐生活修行,是利他利己的最大慈悲。

延伸閱讀

莊嚴「戒體」的定、慧之學——《比丘尼戒經》講記(四)


[1] 《中阿含經》卷三〈中阿含業相應品羅云經第四〉(CBETA, T01, no. 26, p. 436a13-p. 437, b23)

[2] 《雜阿含經》卷八(CBETA, T02, no. 99, p. 51b29-c09)

[3] 《四分律》卷一(CBETA, T22, no. 1428, p. 0569a26-b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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