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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寺」字:字源和字義

位於河南洛陽的古刹白馬寺
位於河南洛陽的古刹白馬寺

佛教寺院這個「寺」字,來源和意義都很有意思。

此字始見於篆文(見下面)。金文大篆字形源自於歷代出土的鐘鼎吉金類文字類編,是小篆字形統一之前的篆書體系。

金文 金文大篆

《說文解字》指稱金篆文的「寺」字,從「又」,「之」聲。所謂從「又」, 其實是說「寺」字的下半部。而「之」聲,說的是上半部。

先說下半部。「又」象手形,表達握持的意義,後來加上「扌」(手)旁寫成「持」字。戰國早期於「又」下加一劃作為飾筆,作「寸」,「又」、「寸」皆象手形,為小篆所本。手和「寸」,都意指與法度有關。

字的上半部分,舊時的書亦稱為「形旁兼聲旁」,說明有形的作用和聲的作用。《說文解字》表明「寺」字屬於「之」聲。上半部的形狀,就標示著這個聲音。按照這說法,這個「寺」字的現代讀音,原來早已經定下來了!其實這一個上半部的形旁,本身是有意義的:表示腳趾到達某地。在寺字中,則表示手之所到。

因此,上下半部合起來,意思都是持守法度。

明白了這個意思,就能理解到古代的某些官家機構為什麼也叫「寺」。原因正是官家是制訂和執行法度的地方。

《說文解字.寸部》:「寺,廷也。有法度者也。」《漢書》中提到:「凡府廷所在,皆謂之寺。」秦漢時代實行「三公九卿制」,其中三公的官署稱為「府」,九卿的官署稱為「寺」。三府掌握政策方向,九寺分管具體事務。

《康熙字典》當中有引述《說文》解釋「寺」為「廷也」。

秦漢時官署的「寺」尚未發展成熟。到了唐代,六部之下有「寺」,名稱多起來,分工也仔細。唐代共設有九寺,分別為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衛尉寺、宗正寺、太僕寺、鴻臚寺、司農寺、太府寺,負責國家具體事務。例如太常寺是掌管宗廟禮儀的官署,鴻臚寺負責現代的禮賓事宜。

東漢劉熙撰寫的訓詁專著《釋名》又有這樣的解釋:寺,嗣也,官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內也。嗣意為承繼,這裏大概是指維繫,即是說官治事者在寺中維繫事務。

後來,官府的「寺」又怎樣變成為佛寺的寺?

先看兩本古書的記載。北魏人楊衒撰的《洛陽迦藍記一白馬寺》中記載:「遣使向西域求之,乃得經像焉。時白馬負經而來,因以為名。」宋人高承《事物紀原》中說:「漢明帝時,自西域以白馬馱經來,初止鴻臚寺,遂取寺名,置白馬寺,即僧寺之始也。」

原來,最初是在東漢永平十年(公元67年),印度高僧攝摩騰和竺法蘭抵達洛陽,漢明帝下令接待,在負責禮賓的部門鴻臚寺安頓他們。當時的佛經,則由白馬背着來到中國,也是被安頓在寺府中。因為白馬馱經來是重要的大事,這個「寺」便被稱為「白馬寺」,而因有高僧在這裏安頓下來,官寺便成為佛寺了。

不論官寺或佛寺,都講求持守和法度。佛寺中的「寺」字,就這樣流傳下來,沿用至今。

文章結束前,又順帶談一談為什麼寺又稱剎。

先看一些例子。唐代道世法師編的《法苑珠林》中說:「晉咸康中,建安太守孟景欲建剎立寺。」明代大儒王守仁 《傳習錄》中說:「遠近寺剎,徙足所列,無非同志游寓所在。」

印度早期以建塔來記念佛陀。剎指的是剎竿、幡柱,是在佛塔的中心柱上加上冠傘蓋,或在佛殿的前庭樹立幢幡,作為寺塔的標幟。因為幢幡具有代表性,逐漸寺院又稱為寺剎。

寺剎有稱為佛剎、梵剎、寶剎(三寶之刹)、淨剎(清淨之地)等;古老的佛寺又稱為古剎,聞名的寺院又稱為名剎,規模大的佛寺又稱巨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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