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回提及耶穌親自挑選了十二位追隨者。
有很多人會強調耶穌的神蹟,小居士記得以前在教會,看過一本書(現在可能絕版了!)叫做《耶穌基督的神蹟》作者是陳終道牧師。書中記述了耶穌一生的許多神蹟奇事。例如有五餅二魚、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等。若以故事來說,這些神蹟真是非常精彩。
以信徒角度,當然相信全部都是真實的,不過當年的我,只當作故事來聽,但仍不失它們的震撼。尤其是五餅二魚,只有五個餅及兩條魚,便可以讓五千人吃飽,真是非一般人可以做到。
但他做了一件事,雖然不是神蹟,但是對我來說,卻比其神蹟更令我入心。這件事記載在《約翰福音》第二章第十三至二十二節: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上耶路撒冷去。他看見聖殿裏有賣牛羊和鴿子的,還有兌換銀錢的人坐著,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所有的,包括牛羊都趕出聖殿,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走!不要把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因此猶太人問他:『你能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表明你可以做這些事呢?』耶穌回答他們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把它重建。』猶太人說:『這殿造了四十六年,你三日內就能重建嗎?』但耶穌所說的殿是指他的身體。所以他從死人中復活以後,門徒想起他曾說過這事,就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
耶穌發火了!他為甚麼發火?就是見到聖殿中,有很多買賣的東西,在神聖的聖展裏,有大量生意交易。這是甚麼意思呢?
不只是基督教的教會,小居士認為,即使是佛教的寺廟,都要好好反省!聖殿(教會)是一個人與神溝通,提升自己內心層次的地方,而不是一個市場,任意買賣,談生意的地方。
推而廣之,教會不是一個尋求物質的地方,不是一個只為生活,為了短暫的身體享受的地方,而是每一個人進到教會,都要把生活上的一切煩惱放下,打開自己的內心,被聖者的神聖之光去光照,從而照出自己的不足,再求神賜與智慧、能力、靈感,去改善自己,完成自己,做一個更好,邁向完美的人。如果在教會進行買賣,不單是污染了教會的神聖,更是對神的褻瀆。
耶穌見到這種情景,突然怒火中燒,忍不住要把買賣的所有東西,包括牛羊白鴿都推倒,要讓聖殿重回清淨與神聖。
大家可想而知,聖殿中做生意的人,當然非常討厭耶穌,他把擺放好的攤位全部推倒,有些市民正要做交易的時候,竟然被耶穌破壞。如果你是其中一員,都會把耶穌恨之入骨。
不過,他們並非叫耶穌賠償,而是問他:你有甚麼資格這樣做?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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