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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修行,就是心裏的執著要斷──四法印義釋殊勝心要(三)

 (續上期)
 

乙二、說法無我:

觀修外在事物無我,外在是色等五蘊。說觀修五蘊無我方式,有由譬喻說明和由正理說明兩種,在此用幻、水月、彩虹、陽焰水等譬喻來解說。

修行外在的事物無我,外在的事物指的是色、受、想、行、識是無我,無是否定詞,我是自性、體性、實有、勝義有等。所以,否定之意,色即是空,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說觀修五蘊無我方式,接下來有由譬喻說明和由正理說明兩種,由譬喻來說,如在此用幻、水月、彩虹、陽焰水等譬喻來解說,來觀修五蘊無我。

法是往外看,人是往內看。執著我、我所,我是我,我所是我所擁有的或者是我沒有的,我的敵人,我的親友,我的多錢,我的國土,我的善業,我的惡業,所以我的種種都叫作法,或者是法含概了我,這萬物看起來是實有,色是色、聲是聲、香是香、味是味等,這些都是實實在在的感覺,執著為真的就會產生我要或我不要,為了我要,為了得到它我要去造業;我不要,為了拒絕它,我要去造業。為了得到而去做些甚麽,為了不得到而做些甚麽,這些業叫作業。這些我們所執著的色、聲、香、味、觸的萬法真的有嗎?其實沒有,都是如夢如幻一般的,看似有其實沒有。就像電視裏的節目,看到有很多的戲,如果我們把它當成是真的,就跟著它喜怒哀樂;如果我們不把它當真,僅是遊戲的話,我們就不會跟著它情緒波動,所以一切法本來就是如夢如幻,看得到非實有。對於如夢如幻般的世界,如果我們可以將它們不當真,就不會執著,也不會為之造業,不造業就不會有它的果輪迴,自然就會得到解脫。

因此觀修人無我、法無我,是佛教裏真正的、最終的修行,沒有比它還好的修行。所謂的大圓滿、大手印、大中觀等,名字非常殊勝,因為這個原因很多人迷失其中。其實除了人無我、法無我,沒有更殊勝的法。

除了《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或《般若波羅蜜多經》以外,沒有更殊勝的法門,所以要觀修人無我和法無我。修行要在心裏修,從心裏面觀,才能夠有成就,沒有心只是口上念咒語,幾億遍,其實沒有甚麽很大的用處,雖然會有些福德,但是它沒有辦法幫你斷除輪迴。

我們一直在拜大禮拜,它會積福德,但它會斷我執嗎?這與斷我執不相吻,拜的這個動作是在有我的執狀態下做的,把我自己當作是凡人,所拜的對象當作是聖者,所以有兩個我的存在,才會有我來拜它的動作。它和我執有相違或矛盾嗎?沒有!那它怎麼能夠斷除我執呢?不能夠斷除我執。所以真正的修行,就是心裏的執著要斷,所以我們修行一年、二年、三年、一百年甚至一萬年,每年要有減少對於我的執著,如果一點都沒有突破,和以前一樣,我執非常地重的話,那我們多年的修行就白廢了。所以,修無我是最殊勝最正確的道。

1. 幻喻:幻術師用咒語和藥物等,把藥泥團示為馬象等,雖然看見馬象等卻無馬象的自性或體性。同樣無始以來延續下來的我執習氣成熟之力,雖無色等五蘊卻顯現或看見色等,如同幻泥無馬象等也現為馬象一般。色等唯顯現,無色等自性或體性中,名為法無我。

用幻術可以看得見以上的動物等現象,但沒有真實。色、受、想、行、識,有嗎?沒有! 看得見嗎?看得見!看得見不一定是有,就像是幻馬、幻象一般。只有看得見,但沒有他的自性,這樣的法稱為法無我。

2. 水月喻:水中雖看見月亮,見水月的同時水裏實無月亮的自性(或體性或性相)。同樣雖有顯現色等,但只是顯現而已,應知實相(或本來面目或實際上)毫無色等事物。因此,理應分清楚顯現理和實相理之別,所謂的「顯現而無自性」也同彼義。

顯現和實相,我們要分清楚,顯現不等於是實相。實相當中也可以是顯現,但是沒有一個實相是可以顯現。顯現是表面的意思,實相是實際的意思。這兩者要分清楚,所以就知道色等即是可以顯現,又是無真實。所謂的「顯現而無自性」也同彼義。意思是說,在經文當中提到的,顯而空或顯現而無自性,就是只有顯現而無真實的。

3. 彩虹喻:雖然非常清楚地看見彩虹顏色,及可抓得住之式,然是抓不住、綁不住、無阻礙。色等顯現也應知如此,雖然顯現陽焰水卻無毫無水自性。同樣雖然顯現色等,但實相中毫無色等事物。由此推知影像等其餘喻。先要理解譬喻,再來結合於實義或正題,然後要反覆練習喻義無分之式。

以彩虹為例,雖然我們可以看到彩虹的顏色,但是我們抓不住、綁不了、通過它時也無任何阻礙。其它的色等也是如此,雖然可以看得見,而且非常地清楚,感覺到我們的身心當中有色、受、想、行、識的存在,但是用智慧的眼晴去看,去找,甚麽是色等?沒有一個色、受、想、行、識的存在。由此推知影像等其餘喻。以上舉了三個例子,但由此推論所知,還有許多只有顯現而沒有真實的譬喻,也應如上所說地來了解。先要理解譬喻,再來結合譬喻所表達的實義和正題,然後要反覆練習喻義無分之式。意思是說,用聞和思來了解,然後用禪修的方式來反覆地熟釋譬喻所表達的內容,和譬喻是一模一樣的狀況。所以要熟釋它、觀修它、練習它。

觀修無我非常重要,若反覆修習無我,能斷除我執,若斷我執則能斷煩惱障和所知障,如斬除根的枝葉一般斷除生式。

一個大樹的根除了,那麼它的枝葉等還有活路嗎?不可能存在。同樣的,所有的煩惱和所知障的來源是我執,如果斷了我執就等於斷了它們的根,它們自然就會消失了。

本來沒有真實的地方執為真實的我執,這才是它的根本。我們要練習練習,當我們看到所謂事實的東西的時候,我們要想到這些不是真實的東西,是如夢如幻一般的,所以盡可能地去減少對於諸事的執著,慢慢地了解了,我們的金錢、外在的環境都當作是夢幻泡影般的,就沒有甚麽執著,沒有執著的時候就不會有煩惱,不會有煩惱就不會有業,沒有業就不會有輪迴,所以重點就是要修無我。

四、涅槃是寂樂:

所謂涅槃,是解脫輪迴束縛的斷證二圓滿。大乘的涅槃為三身,體性身遠離常邊,報身和化身遠離斷邊,即得離常斷二邊的中觀究竟果位。四攝法或四法印已畢。

所謂涅槃,是解脫輪迴束縛的斷證二圓滿。一個人從輪迴當中解脫,或者說一個人本來被煩惱障束縛在輪迴當中,然後借有佛陀和善知士的指導,得以修行解脫道。

解脫後得到的是斷和證的功德,斷是斷除煩惱和所知障,證是證悟,或者是得到佛陀共和不共的功德,這兩種的果就叫作涅槃。大乘涅槃的三身,指的是佛陀的法身、報身、化身,或者是佛陀的體性身、報身、化身,體性身與法身基本相同。另外,菩薩面前所顯現的報身,一般凡人面前所顯現的化身者,叫作大乘的涅槃。這三身遠離斷邊,因為體性身,所以遠離了常邊,因為體性身的體性達了空性的部份,所以非有,因為非有斷了常邊;報身和化身非無,所以斷了斷邊,遠離了常邊和斷邊的意思。即得離常斷二邊的中觀究竟果位。

中觀不一定是中觀派,中是指沒有了邊,故成立了中,沒有了常邊沒有了斷邊的中,觀是智慧,見解是非常中立的,不偏向於常邊和斷邊見解的究竟果位,也就是佛陀的果位,也就是大乘的涅槃。

涅槃就是超越痛苦的意思,輪迴就是痛苦,超越了輪迴就是超越了痛苦,沒有痛苦就是涅槃。輪迴束縛是被煩惱和業束縛在輪迴當中,從中得以解脫就是涅槃。大乘的涅槃為三身,體性身遠離常邊,佛陀的法身和體性身是一樣的意思,諸法的體性是無自性,無自性之身叫作佛陀的體性身,因為是無自性所以不是常,因為常必須要有個事物的存在,但是它不是有個事物的存在,所以它是遠離常邊的。報身和化身遠離斷邊,斷是本來有後來變成沒有了,稱為斷邊。直至有輪迴、有有情眾生,佛陀的報身和化身一直不斷地在輪迴當中出現,所以遠離斷邊的意思。這樣究竟的果位叫作涅槃。

由正理說四法印,正理為金剛屑因、破有無生因、離一多因等。從上述譬喻能夠成立必要了知無真實。

由正理來說四法印,如金剛屑因,就如《入中論》中所說的,無自生、無他生、無共生、無因生,這樣的正理稱為金剛屑因,金剛是不壞的道理,屑是如打雷時砸到岩石、大樹等被劈開的這種力量,這樣的正理可以破壞起分別或顛倒之見解,所以用金剛屑形容。因是正理的意思,不是因果的因,它是理由和道理。破有無生因,觀照果,你要生果,那麼這個果是先有還是沒有呢?有的也不能生,沒有也不能生,用這樣的道理來破生,這叫作破有無生的因或道理。關於體性來講是離一多因,如果有一個所謂的實因,或者身體等等的話,它的體性是一還是異呢?不能成立一也不能成立異等,一異都是互相觀待所安立的,所以叫作離一多因的正理來可以解釋和證實四法印。從上面舉的譬喻可以成立無真實,或者能夠成立無真實的必要。為甚麽要知道諸法是無真實或無我呢?因為我們無始以來,對於諸法是執著於真實的,所以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為了避免自己所不想要的,從中做了許許多多的事情,造了業,促成輪迴的成因。

集結諸典之要義,見地四法印證義,

善說無垢眾善力,願諸眾生速成佛。

絨敦尊者所寫,這是迴向部份。四法印是所有佛陀典籍集結起來的要義,是見地或是見解,它用印證來說明這四法印是不能夠被毀壞的,它是有鐵證一般的證實,所以叫作四法印。

四法印即有為皆無常;有漏皆為苦;涅槃是寂樂;諸法皆無我。只要是佛教徒都會說四法印,印證,用印作最後的決定,它是不變的意思。

遍知所知的絨敦大師於吉祥那爛陀寺藏曆火兔年(1027)五月釋已畢
西元2021
521日堪布 洛桑滇增在臺北城譯藏為漢已畢

譯論之功德,終結諸煩惱,
有情皆成佛,永斷輪迴續。

我們學習佛法的動機是想要永遠斷除輪迴的相續,不僅是為了自己一個人脫離輪迴,而是為了一切有情眾生。所以每當我們完成了某一件善事的時候,就要迴向給一切有情眾生,願他們早日離苦得樂。希望世界共同的災難疫情趕快結束,世界回復歡樂、平安和自由。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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