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婚姻受挫,明知被傷害卻又放不下,望能再續前緣。念佛誦經千遍,不知願望能否實現?
答:當我們內心在祈願的時候,是否有反思過自己的每個願是否清淨?念佛的「念」,並不是我們平常理解的那個意思。在《成唯識論》卷第五中,有解釋「念」的定義:「云何為念?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性。」
意思是說:對於曾經經歷過的境界,能讓內心清楚地記住,「不忘記」就是「念」的特徵。
念佛,是指念佛具足十號、大慈大悲、智慧光明,能拔眾苦。內心作意:「我以清淨質直之心親近佛,心生歡喜;以歡喜故,身得快樂;以快樂故,其心得定;以得定故,其心平等。」
念佛也有三種:稱名念佛、觀想念佛、實相念佛。稱名念佛是口中一心專注地稱念佛的名號;觀想念佛是指端正身心,觀想佛身相好莊嚴;實相念佛是觀佛的法身非有非空中道實相的道理。
誦經,是為了透過念誦佛經,而明白佛陀所開示的佛法正理,進而糾正自己的錯誤知見,令智慧增長。所以,無論是念佛,或是誦經,從來都不是口頭上的一種機械的發聲動作而已。而是透過憶念佛菩薩的本願利生勝行等種種清淨功德,好讓自己以之為榜樣和修行的目標,然後不斷在自己的身業(身體的行為)、口業(語言)、意業(內心的作意)等方面,去改正自己因貪瞋痴而生起的種種言行。
這才是念佛誦經的意義,而不是當自己沉迷於情慾中,希望透過念佛誦經來滿足、隨順自己貪欲的種種願望。
《宗鏡錄》云:「凡夫之人。以自分別。生諸境界。自分別中。還自繫縛。」這句經文的意思是說,普通凡夫因為自己的分別心,而顯現出種種境界;而就在這些分別中,反過來又把自己給束縛住了。 」
也就是說,我們對一切境界所感受的苦樂,源自內心的分別與執著;而正是這些虛妄分別與貪執,讓我們困住了自己,不得自在。
可知,想要真正從煩惱憂苦中解脫,就在於深刻認識到「觀一切煩惱根源即是自心」的道理,並以此正見,時時如理思惟,觀照自心。
轉載自上海玉佛禪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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