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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本質:十二因緣論

緣起論是佛學的根本思想,也是原始佛教倫理思想的基本理論。世間一切法(一切現象)都是主因助緣互相依賴、互相和合的因果關係。在原始佛教時期,關於因緣法的偈子廣為流行。著名的有:

諸法因緣生,還以因緣滅。
我佛大沙門,常作如是說。

並一步發展為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262經)因緣法成了佛教中抉擇“見”最銳利的武器。《雜阿含經》的《見相應》中對此有很多記載。由此對於生命的認識觀點是十二因緣論。近代的學者們一般都概括為“業感緣起”,即主要從十二因緣論述宇宙生命現象。

根據巴利語律藏《大品》和《小尼迦耶》的《自說經》記載,佛陀在尼連禪河邊菩提樹下成道後,在第一個七日坐禪的結束之夜又重新思惟緣起說,一切緣起,一切緣滅,一切緣起緣滅。《雜阿含經》287經中,佛陀以十二因緣詳細分析了生命流轉和還滅的過程。經中言:

生有故老死有,生緣故老死有,如是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緣故名色有?……我復作是思惟,何法無故行無,何法滅故行滅?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無明無故行無,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名色滅故六入處滅,六入處滅故觸滅,觸滅故受滅,受滅故愛滅,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

在對十二因緣法的思惟中,最突出的內容是細緻分析了生命的流轉與還滅的全過程,突出顯示了佛陀對解脫生命痛苦的關懷。十二因緣是無明(貪瞋癡等煩惱為生死的根本)、行(造作諸業)、識(業識投胎)、名色(但有胎形六根未具)、六入(胎兒長成眼等六根的人形)、觸(出胎與外境接觸)、受(與外境接觸生起苦樂的感受)、愛(對境生愛欲)、取(追求造作)、有(成業因能招感未來果報)、生(再受未來五蘊身)、老死(未來之身又漸老而死)。

先是無明的生起:癡暗不明,不知真實,具體指不明緣起、無常、無我及善惡因果等真理。無明生起,行的習性反應就生起,行是由貪愛、瞋恚、愚癡引發的身口意的習性反應,不論善業惡業都將引向苦的道路。行生起,心識就生起。心識,有明了、認識和分別的意思,是心對境象認知和執持的功能。心識生起,心(名)和身(色)就生起,緣於識而有身心。由主觀的我與客觀的對象相互交涉對待而成世界,就是佛經中說的“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名色生起,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就生起。六根生起,接觸就發生。當與外境接觸後,就生起苦樂的感受。緣於苦樂的感受,對境生起貪愛或瞋恨的喜歡或不喜歡的愛欲。喜歡不喜歡的貪愛瞋恨一旦生起,執取就發生。取是強化了的貪,執取產生錯誤的我、我所的觀念。未來的業有、存有形成,生就開始。緣於業有而再受未來的五蘊身心,招未來的果報。緣於未來五蘊身心,又會漸老漸死,而有身心的憂悲苦惱。以業有為緣,生起未來的生命,老死又是生命不可避免的結果,有生命就有老死憂悲苦惱。這就是十二因緣顯示的生命本質。

延伸閱讀:

《雜阿含經》,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02 冊 No. 0099。

陳燕珠著:《佛法要義》,北京市: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

釋衍空著:《正覺的道路——智者的足跡和開導》,北京市: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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